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二章
週三 獻上黃金、乳香和沒藥【2】
馬太福音二章十一至十二節:
11 進了屋子,看見那孩子和祂母親馬利亞,就俯伏拜祂,揭開寶盒,向祂獻上黃金、乳香和沒藥為禮物。12 星象家旣在夢中受神指示,不要回去見希律,就從別的路回本地去了。
星象家不只尋得基督,他們也拜祂(太二11)。在以色列人中間,沒有人可以接受別人的敬拜。那被認為是對神的侮辱,對神的褻瀆。按他們看,只有神配得人的敬拜。但星象家敬拜一個孩子,那孩子就是神。以賽亞九章六節說,『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,…祂名稱為…全能的神』。星象家所尋見的孩子稱為全能的神。星象家拜祂,向祂獻上黃金、乳香和沒藥(太二11)。
在聖經的豫表上,黃金表徵神聖的性情。這指明孩童耶穌有神聖的性情,祂是神聖的。乳香表徵復活的馨香。基督活在地上的生命乃是復活的生命。路加二章五十二節告訴我們,甚至在祂的童年時代,祂就是神與人的喜愛。那不是天然的東西,乃是復活的生命。路加二章的記載啓示那孩童是特別的孩童。祂是獨特的孩童,因為祂是在復活裏的孩童。祂整個人的生命與生活都有復活的馨香、甜美。死不能拘禁祂,甚至不能摸着祂。祂不只是生命,祂也是復活。沒藥表徵死,也表徵死的馨香。在人類中間,死並無馨香。然而,在耶穌身上,卻有死的馨香。
耶穌十二歲的時候,和父母同去耶路撒冷(路二42)。因為祂有負擔看看百姓在祂父的家-聖殿-裏作甚麼,所以在節期之後,祂留在耶路撒冷(路二43)。馬利亞和約瑟不了解祂。他們尋找祂,最終在殿裏找到了。(路二44~48。)就一面說,馬利亞責備了祂。我若是耶穌,我會責備她。我會回擊說,『你不知道我在這裏作甚麼事麼?你為甚麼來攪擾我』?我們若讀路加的敍述,就會看見耶穌的確向他們說了一些話。祂說,『豈不知我必須以我父的事為念麽』?(路二49)祂說了這話以後,就同他們下去,同他們回到拿撒勒。那對祂是真正的殺死。祂的意願被殺死,而在那個殺死裏,我們能聞到沒藥的香氣。這不是乳香的馨香,乃是沒藥的馨香之氣。
我們若讀四福音書(耶穌的傳記),就會看出在耶穌的一生裏,黃金、乳香和沒藥是隨處可見的。祂總是活復活的生命,並且一直在十字架的殺死之下。祂不是等到三十三年半過去後,纔上十字架被釘死。終其一生,祂一直被釘在十字架上。因此,祂不只有復活的馨香,也有十字架甜美的沒藥。
星象家在伯利恆尋見了君尊的孩童耶穌。彌迦書五章二節告訴我們,伯利恆『在猶大諸城中為小』。祂出生在這樣卑微的城,在這樣低微的環境中。然而,由於來自那星的異象,星象家對這君尊的孩童備致崇敬,並不在意那地方。因此,他們向祂獻上三項寶貴的東西。每項都表徵主耶穌的性情與生命寶貴的元素。在四福音書的每一頁,我們幾乎都看見主人性的寶貴,祂復活生命的馨香,以及祂犧牲之死的馨香之氣。甚至在早期,主出生不久之後,星象就作了這樣一件適當的事。這正符合主的性情與生命。他們的奉獻必定是受了聖靈的感動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七篇,八〇至八二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