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
路加福音第十八章

周三 降卑自己【4】

路加福音十八章九至十四节:
9 耶稣也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,藐视别人的,说了这个比喻:10 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,一个是法利赛人,另一个是税吏。11 法利赛人站着,自言自语的祷告说,神阿,我感谢你,我不像别人,勒索、不义、奸淫,也不像这个税吏。12 我一周禁食两次,凡我所得的,都献上十分之一。13 那税吏却远远的站着,连举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着胸说,神阿,宽恕我这个罪人!14 我告诉你们,这人回家去,得称为义,那人却不然。因为凡高抬自己的,必降为卑;降卑自己的,必升为高。

在十八章九至十四节,我们看见要进神的国,需要降卑自己。在十四节主说,“凡高抬自己的,必降为卑;降卑自己的,必升为高”。我们不该自认为是了不起的人,却该降卑自己,认为自己算不得什么。

在十八章十至十四节,主说了一个比喻:有两个人“上殿里去祷告,一个是法利赛人,另一个是税吏”。(路十八10。)主常用税吏和法利赛人作例子。十一至十二节记载了法利赛人的祷告:“法利赛人站着,自言自语的祷告说,神阿,我感谢你,我不像别人,勒索、不义、奸淫,也不像这个税吏。我一周禁食两次,凡我所得的,都献上十分之一”。在十一节,法利赛人感谢神说,他不像别人,这听起来根本不像祷告,倒像控告别人。同样,他在十二节所说禁食和献上十分之一的话,听起来也不像祷告,倒像对神傲慢的自夸。 因此,法利赛人在他的祷告中既控告别人,又向神自夸。

在十三节,我们看见那被藐视、受控告、被定罪的税吏,降卑自己到极点的祷告:“那税吏却远远的站着,连举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着胸说,神阿,宽恕我这个罪人”!这话含示他需要救赎主,也需要平息。税吏晓得自己犯罪,何等得罪神,因此向神求平息,借着遮罪的祭物得神宽恕,使神怜悯并恩待他。

罗马三章二十五节说,神摆出基督耶稣作平息处,是凭着祂的血,借着人的信。平息的希腊文是hilasterion,希拉斯特利昂,不同于约壹二章二节,四章十节的hilasmos,希拉斯模斯,和希伯来二章十七节的hilaskomai,希拉斯哥迈。希拉斯模期指平息物,就是平息的祭物。在约壹二章二节和四章十节,主耶稣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。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,将自己当作祭物献给神,(来九18,)不仅为救赎我们,更为着满足神的要求,平息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。因此,祂是我们在神面前平息的祭物。

希拉斯哥迈指平息的事,就是成就平息,满足一方的要求,而使双方和息相安。在希伯来二章十七节,主耶稣为我们的罪成就了平息,满足神对我们公义的要求,使我们与神和好。主耶稣为我们的罪成就了平息,满足神公义的要求,平息了神的义,使我们与神和好。因此,税吏在十三节说,“神阿,宽恕我这个罪人”!这是很有意义的。他晓得他得罪了神,需要有人作他平息的祭物,使神得以平息。这降卑自己的人晓得他不过是个罪人。因他献上那以神的平息为基础的祷告,他就“回家去,得称为义”。(路加福音生命读经,三二四至三二六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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