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
启示录第二十章

周四 第二次的死【4】

启示录二十章六节:
6 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,圣别了,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;他们还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
关于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人,六节说,“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”。这很难领会。火湖称为第二次的死。(启二十14。)有的人也许说,“信徒要在千年国之前复活,绝不会被摆在火湖,就是第二次的死里”。圣经不是那么简单。我们已经看见,撒但在神手中是有用的;照样,死对祂也多少有些用处。所有消极的情形都与死亡有关。

以软弱为例,所有的软弱-身体的、心思的和灵性的-都属于死亡。软弱是死亡的名片。当死亡即将拜访人的时候,它不是直接以死亡的形态而来,乃是首先以软弱的形态而来。随着软弱而来的就是疾病,随着疾病而来的就是死亡。所以软弱与疾病都属于死亡。不仅如此,我们生活中所面临的一切麻烦、艰难也都属于死亡。当得胜者进入千年国的上端部分,与基督一同作王的时候,就不会有软弱、疾病、麻烦、艰难。换句话说,他们不会再受死亡的搅扰。

在复活之前的死是第一次的死,在复活之后的死是第二次的死。第二次的死,就是火湖,是指复活之后的死。第一次的死是灵与魂离开身体,身体被埋葬了,灵与魂到了阴间-信徒的灵与魂到了阴间里得到安慰的部分,不信之人的灵与魂到了受痛苦的部分。主耶稣要断定,在死人中间,谁要在千年国之前复活,谁要留在坟墓里一千年,在千年国之后复活。不信之人复活以后,要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。(启二十11~15。)已死的不信之人要被扔在火湖,就是第二次的死里。这就是说,甚至在他们复活之后,仍要受第二次的死。

不要像许多基督徒一样,以为复活之后一切就必好了。我们复活之后,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。(林后五10。)若是我们不可能仍有问题,那么为什么在复活之后还要受审判?当我们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时,我们会恐惧战兢,不知道主耶稣要如何说我们。不错,你得救了,并且永远得救,这一点毫无问题。我们不相信得救了的人会再沉沦。约翰十章二十八、二十九节指明,我们一旦接受了永远的生命,就永不灭亡。然而保罗在林前三章十五节说,“人的工程若被烧毁,他就要受亏损,自己却要得救;只是这样得救,要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”。我们虽然得救了,仍可能受亏损;这就是说,我们仍可能有问题。不要以为你在复活被提之后,就会立刻到天上。不,你必须先受察验。不要期望直接进入千年国与基督一同作王,你必须先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。

我们需要快快长大成熟,不要耽延长大成熟的过程。你必须害怕未成熟就死去。你若未成熟就死去,在复活之后,你要未成熟的站在主的审判台前。这就是说,即使在信徒复活之后,他仍可能被第二次死的事所摸着;也就是说,第二次的死在他身上仍有一些权柄。只有在上好的复活里有分的得胜者,才不受制于第二次的死。他们已经从一切的软弱、疾病、麻烦、艰难和苦难毕业了。这是对六节正确的领会。(启示录生命读经第五十六篇,至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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