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
马太福音第七章

周一 不审判别人【2】

马太福音七章一至五节:
1不要审判,免得你们受审判;2因为你们用什么审判审判人,也必受什么审判;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,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。3再者,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的刺,却不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?4或者,你怎能对你弟兄说,让我去掉你眼中的刺,而你自己眼中竟有梁木?5你这假冒为善的人,先从你眼中去掉梁木,然后你才看得清楚,从你弟兄眼中去掉刺。

国度子民在国度属天的管治之下,活在谦卑的灵里,总是审判(论断)自已,不审判别人。主说不要审判,免得我们受审判,这话似乎不是说顾到别人。可是当我们深入这话,我们看见它真实的意义就是顾到别人。当你要审判别人时,你必须顾到别人。

你害怕受审判吗?你若害怕,那么你应当领悟别人也害怕受审判。你是否觉得受人审判很不好?你若这样觉得,那么你应该晓得别人也觉得受你审判很不好。没有人喜欢受审判。你若不喜欢受审判,那么别人如何?你需要顾到他们。你若不喜欢受别人审判,你为什么审判别人?你若害怕受审判,那么你就必须考虑别人,他们也害怕受审判。总要顾到别人。在国度属天的管治之下,国度子民用什么审判人,也必受什么审判。他们若用公义审判别人,也要受主公义的审判;他们若用怜悯审判别人,也要受主怜悯的审判。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的(雅二13)。

你知道你为什么批评别人,审判别人吗?因为你太想到自己了。你忽略了别人的感觉,没有顾到他们。你只顾自己的感觉。因此,你审判并批评别人。所以我们若要不审判别人,就必须顾到别人。这要求我们忘掉自己,考虑别人。我们若以自己为中心,不顾别人的感觉,我们就会批评他们。但我们若顾到别人,就不会审判他们。

我们是国度的子民,在国度属天的管治之下,活在谦卑的灵里,每当我们看见弟兄眼中的刺,就必须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。我们弟兄眼中的刺,必须使我们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。祂在这里的心意不是嘱咐我们顾到自己,乃是嘱咐我们顾到别人。

五节说,“你这假冒为善的人,先从你眼中去掉梁木,然后你才看得清楚,从你弟兄眼中去掉刺”。只要梁木还留在我们眼中,我们的眼光就模糊,不能看得清楚。我们指出弟兄的缺点时,必须领悟自己有更大的缺点。弟兄的缺点好比一根刺,我们的缺点好比一根梁木。因此,主的用意再次是要我们顾到别人。每当你要指出别人的缺点时,你也许顾到那个缺点,却没有顾到人。当你把某人的缺点看成象梁木那么大时,就表明你只顾到他的缺点,没有顾到他。你顾到弟兄,就不会只顾到他的缺点。反之,你会说,“他的缺点和我的比起来,不过是一根刺,我的缺点却是一根大梁木。因此,我乐于宽容他的缺点”。

国度子民待人的原则,就是必须顾到别人。我们对待别人时,必须遵守这个原则。不要仅仅照着你的感觉行动,乃要顾到别人。这是基本的原则。(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三篇,二五八至二六一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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