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天全球守望禱告
第二天

【4月2日】為一個新人和新婦禱告

弗一9~10,23;四13,16;五27;啟十九7

願神的喜悅得滿足,祂的定旨得完成,祂的經綸得實現(弗一 9~10),使祂可以得著召會作基督那建造起來的身體和長成的新人以彰顯祂(23,四 13、16),並作基督預備好的新婦在愛中滿足祂(五 27,啟十九 7)。


時時在靈裡禱告,並為眾聖徒祈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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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二1 所以我勸你,第一要為萬人祈求、禱告、代求、感謝。

弗六18  時時在靈裡禱告,並盡力堅持,在這事上儆醒,且為眾聖徒祈求。

告是一般的,祈求是一的,著特殊的需要

保羅在提前二章一節提起祈求、禱告、代求和感謝。禱告是一般的,帶著敬拜和交通的成分;祈求是專一的,為著特殊的需要。代求,原文意,個人傾心吐意的親近神。即在神面前關心別人的事,為他們求益處。

保羅提起祈求、禱告、代求、感謝時,他的靈對禱告的重要非常有負擔。他要他親愛的屬靈孩子禱告。我要一再強調這個事實,唯有我們有禱告的生活,才能有正確的召會生活。我能見證,我的禱告從未像已過幾年這麼多。我也能見證,我看見我的禱告得著確實地答應。最近,我的活動暫時受限制,使我能休息,並顧到我的健康。我聽見某些需要,就為這些需要禱告。願我們都學習這功課:要有美好召會生活的路乃是禱告。這是要緊的。我們的談話若轉為禱告,我們所在地的召會就會變化。(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,第三篇)

時時靈裡禱

基督徒必須是禱告的人。不禱告乃是罪;你若沒有為別人、為聖徒或為你的家人禱告,你就是在犯罪。然而,沒有多少基督徒認為缺少禱告乃是罪。我們需要運用我們的意志,成為一班禱告的人。為著正當禱告生活的緣故,我們的心思必須是清明自守的,我們的情感必須受規律,我們的意志必須被加強;這樣我們才能時時在靈裡禱告。

事上儆醒,且為眾聖徒祈求

保羅在十八節繼續說,“並盡力堅持,在這事上儆醒,且為眾聖徒祈求。”這指明我們需要為這禱告的生活儆醒,警戒。我們需要當心,免得我們應當專心禱告的時間被奪走了。為要實際的儆醒,召會中有許多人分出特定的時間禱告。

保羅在十八節也說到“為眾聖徒祈求”。這指明我們需要特別為眾聖徒禱告。要在我們的禱告生活上儆醒,我們需要特別的禱告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應該專特的為我們的儆醒禱告來禱告,也就是為我們的禱告生活,為我們的禱告時間禱告。我們也需要為眾聖徒祈求。想想看你需要多少時間為本地和其他城市以及各國的聖徒禱告!(以弗所書生命讀經,第六十六篇)

禱告

主啊,謝謝你讓我看見我何等需要有禱告、代求的生活,特別是為眾聖徒禱告。主耶穌,求你祝福在全地的弟兄姊妹,你知道他們的需要,你親自看顧每一位的情形,使他們在每一環境中都經歷你的同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