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“因为凡世界上的事,就是肉体的情欲、眼目的情欲、并今生的骄傲,都不是出于父,乃是出于世界。”(约壹二16)

我们若爱世界,爱父的心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我们没有办法爱父,是因为属于世界的享受占有我们的心,时时想着这些事。世上的事是出于世界的,都不是出于父,所以我们当留意且留心。

世界的构成要素简分三类:一是肉体的情欲,就是身体的欲望。二是眼目的情欲,就是魂借着眼目而有的欲望。三是今生的骄傲,就是今生虚空的骄傲、夸耀、虚荣和物质的炫耀。这些都不是出于父,而我们有神圣生命的人,要靠着主的大能大力,并团体的召会生活,脱离世界的网罗、陷阱。


2、“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,正在过去;惟独实行神旨意的,永远长存。”(约壹二17)

世界是一种网罗人的系统,世人陷于其中无法自拔。虽然有时让人获得短暂欢娱,却是正在过去,引向灭亡。只有实行神旨意的人,永远长存。“实行”不是偶一为之,而是经常不断的实行。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,乃是为着实行神的旨意。


3、“为着自己的肉体撒种的,必从肉体收败坏;为着那灵撒种的,必从那灵收永远的生命。”(加六8)

我们所作的一切,都是撒种,或是为着自己的肉体,或是为着那灵。一切的撒种,都有收成,或是从肉体收败坏,或是从那灵收永远的生命。我们愿意因爱主,而舍弃肉体的撒种,而是为那存到永远的收成而撒种劳力。

4、“因为照着肉体的人,思念肉体的事;照着灵的人,思念那灵的事。”(罗八5)

我们的心思,可以决定我们的行为。如果我们照着肉体,就会思念肉体范围里的事,不论是善的,或是恶的。我们信主以后,那灵进入我们的灵,与我们永同住。我们可以成为照着灵的人,而思念那灵的事。


5、“因为心思置于肉体,就是死;心思置于灵,乃是生命平安。”(罗八6)

心思可有两种不同的行事,叫我们或在灵里,或在肉体里。我们的心思置于肉体结果乃是死,使我们感觉离开对神的享受,没有平安,反觉不安、软弱、空虚、烦闷、死沉。这种死的感觉对我们应当是警告,促使我们将心思置于灵,享受神的灵一切的丰富,结果就是生命平安,我们里面就充满喜乐、满足、刚强。


6、“因为置于肉体的心思,是与神为仇,因它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;而且在肉体里的人,不能得神的喜悦。”(罗八7~8)

心思若联于肉体而独立行事,就将我们的行事为人带入肉体,而远离神,使我们与神不合,与神为仇。这样的心思不服神的律法,也没有能力服神的律法。将心思置于肉体,就使我们成为在肉体里的人,而不能得神的喜悦。让我们更多亲近祂,将心思置于灵,在灵里生活行事,以讨祂喜悦。

7、“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,你们就不在肉体里,乃在灵里了;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,就不是属基督的。”(罗八9)

“住”意即安家,居住。我们若让三一神的灵在我们里面安家,有足够的地方居住,我们在经历中就不在肉体里,乃在灵里了。这样,祂的灵就能从我们的灵,扩展到我们心思所代表的魂里,至终甚至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。人若没有基督的灵,就无法联属于祂。但基督就是这灵,且在我们灵里,与我们成为一灵。我们若说我们是属于基督的,必须是给祂主权且让祂住在我们里面。我们把自己更多地交给祂,祂就会在我们身上有更多的主权。


8、“弟兄们,你们蒙召原是为得自由;只是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,倒要凭着爱互相服事。”(加五13)

得救以前,我们受到罪与肉体的奴役辖制,“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”得救以后,耶稣基督释放了我们,不再作罪的奴仆,我们得着真正的自由。我们有自由不作所不想作的。所以,自由不是放纵肉体的机会。真正的自由限制、引导我们爱别人,并因爱宁愿像奴仆一样服事他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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