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“在最小的事上忠信的,在许多事上也必忠信;在最小的事上不义的,在许多事上也必不义。”(路十六10)

一个人行事是否忠信、公正、公义,对神、对人都不亏负,就要看他在小事上是否忠信。一个人能否担当大任,取决于他处事的一些细节。圣经此处所说的小事,是指财物,就是今世的产业。在神托我们管理钱财的事上忠信、无欺,那么将来神要派我们管理许多的事,就是更丰富的产业。


2、“因为我们众人,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,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恶,受到应得的报应。”(林后五10)

神是轻慢不得的,基督徒在世的所作所行,在主第二次再来时,都得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,并受到应得的报应。这审判并不是关于信徒永远的救恩,乃是关于他们时代的赏罚。我们该趁着还有今日,作讨主喜悦的事,使我们可以在主再来时从祂得赏赐。


3、“这样看来,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向神陈明。”(罗十四12)

得救的基督徒,每人都从神领受一分恩赐。虽然恩赐、功用有大有小,然而无人可以推托卸责。祂是我们的主人,我们必须向祂负责。无人可以逃避。愿我们都是主忠信的仆人,儆醒的童女,忠信负责的完成祂所交托我们的。

 

4、“所以你们要去,使万民作我的门徒,将他们浸入父、子、圣灵的名里。”(太二八19)

主耶稣愿意万人得救并且完全认识真理。祂嘱咐我们要去,向祂的万民,就是向世上所有的人传扬福音。一方面,这是主耶稣托付我们的;另一面,我们蒙了这样大的救恩,我们无法扣留这恩典不向人述说。所以我们理当要去,与祂一同背负责任。使人认识祂并信而受浸因祂得救,浸入三一神的名里,成为跟随祂的人,与我们同享神圣浩大的恩典。


5、“凡我所吩咐你们的,无论是什么,都教训他们遵守;看哪,我天天与你们同在,直到这世代的终结。”(太二八20)

我们虽然无法用肉眼看见祂,无法用双手摸到祂,也无法经历祂物质的形体与我们一起生活、工作。但我们可以借着认识祂的话,在灵里实化祂一切神圣的丰富。凡主吩咐我们的,我们也要教导新人,借着遵守祂的话,天天享受祂的同在,直到这个世代的结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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