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
週五 為宗教所捉,為議會所審【4】
馬太福音二十六章四十七至六十八節:
47 耶穌還在說話的時候,看哪,那十二個門徒中的猶大來了,還有大批羣眾帶着刀棒,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裏,與他同來。48 那出賣耶穌的,就給了他們一個暗號,說,我和誰親嘴,誰就是祂,你們就拿住祂。49 猶大隨卽到耶穌跟前來,說,拉比,願你喜樂!就熱切的和祂親嘴。50 耶穌對他說,朋友,你在這裏作甚麼!於是那些人上前來,下手拿住耶穌。51 看哪,同耶穌在一起的人中,有一個伸手拔出刀來,將大祭司的奴僕砍了一刀,削掉了他一個耳朵。52 於是耶穌對他說,把你的刀收回原處;因為凡動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53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,現在為我派遣十二營多的天使來麼?54 若是這樣,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,怎能應驗?55 當時,耶穌對羣眾說,你們帶着刀棒出來捉我,如同捉強盜麼?我天天坐在殿裏施教,你們並沒有捉拿我。56 但這一切成就了,為要應驗申言者所寫的。當下,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。57 捉拿耶穌的人,就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;經學家和長老已經在那裏聚集。58 彼得遠遠的跟者耶穌,直到大祭司的院子,進到裏面,就和差役同坐,要看結局。59 祭司長和全議會盡力尋找假見證,控告耶穌,為要把祂治死,60 總是得不到,儘管有好些假見證人上前作證。但後來有兩個人上前說,61 這個人曾說,我能拆毀神的殿,三日內又建造起來。62 大祭司就站起來,對耶穌說,你甚麼都不回答麼?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?63 耶穌卻默不作聲。大祭司對祂說,我要你指着活神起誓告訴我們,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?64 耶穌對他說,你說的對了。然而我還要告訴你們,從此以後你們要看見人子,坐在那大能者的右邊,駕着天上的雲而來。65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,說,祂說了僭妄的話,我們還需要甚麼證人?你看,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,66 你們怎麼看?他們就回答說,祂是該死的。67 於是他們吐唾沫在祂臉上,用拳頭打祂,也有用手掌打祂的,說,68 基督阿,對我們申言出,打你的是誰?
在五十七至六十八節,主為議會所審。祂被假見證誣告,卻不說一句話表白自己(太二六59~63)。主在議會前,正如羊在剪毛的人前,一句表白自己的話也不說,祂靜默無聲,應驗了以賽亞五十三章七節。
然後大祭司對祂說,『我要你指着活神起誓告訴我們,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』?(太二六63)這話與魔鬼在主開始盡職前,用以試誘主的問題一樣(太四3,6)。
六十四節說,『耶穌對他說,你說的對了。然而我還要告訴你們,從此以後你們要看見人子,坐在那大能者的右邊,駕着天上的雲而來』。大祭司問主是不是神的兒子,但主卻答以『人子』。祂受魔鬼試誘時,也是這樣回答(太四4)。
主不僅在地上釘十字架以前是人子,復活後在天上神的右邊也是人子,(徒七56,)甚至駕雲回來時還是人子。主必須是人,纔能成就神的旨意,並建立諸天的國。沒有人,神的定旨就不能在地上通行,諸天的國也不能在地上構成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六十九篇,七一八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