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
週二 一件美事【2】
馬太福音二十六章六至十六節:
6 耶穌在伯大尼患痳瘋的西門家裏,7 有一個女人拿着一玉瓶極貴的香膏,到祂跟前來,趁祂坐席的時候,澆在祂的頭上。8 門徒看見,就惱怒說,何必這樣枉費?9 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,分給窮人。10 耶穌知道了,就對他們說,為甚麼難為這女人?她在我身上作的,是一件美事。11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,只是你們不常有我。12 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,是為安葬我作的。13 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甚麼地方傳揚這福音,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,作為對她的紀念。14 當下,十二個門徒中,有一個稱為加畧人猶大的,去見祭司長,說,15 我把祂交給你們,你們願意給我甚麼?他們就稱給他三十錠銀子。16 從那時候,他就找機會,要把耶穌交出。
儘管宗教徒恨主耶穌,祂的門徒卻愛祂。(太二六6~13。)那些愛祂的人,其中二人是患痳瘋的西門,和馬利亞,就是把香膏澆在祂頭上的女人。
七、八節說,『有一個女人拿着一玉瓶極貴的香膏,到祂跟前來,趁祂坐席的時候,澆在祂的頭上。門徒看見,就惱怒說,何必這樣枉費』?門徒認為馬利亞向主愛的奉獻是枉費。已過二十個世紀以來,千千萬萬寶貴的性命、心愛的奇珍、崇高的地位以及燦爛的前途,都曾『枉費』在主耶穌身上。對這些愛主的人,祂是全然可愛,配得他們獻上一切。他們澆在主身上的不是枉費,乃是馨香的見證,見證祂的甘甜。
在十一節,主對惱怒的門徒說,『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,只是你們不常有我』。這指明我們必須愛主,並把握機會向祂表露我們的愛。
十二節說,『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,是為安葬我作的』。由十六章二十一節,十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,二十章十八至十九節,和二十六章二節主的話,馬利亞得到主受死的啓示,因此抓住機會,把她一切上好的澆在主身上。我們對主要有啓示,纔能用上好的愛祂。
馬利亞和西門一樣,可能也想到這是她最後的機會,為着主的安葬膏祂的身體。真正說來,馬利亞是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先,就把祂埋葬了。那些恨主,想要殺主的宗教徒,與抓住機會向祂表露愛的愛祂之人,有何等的對比!我信彼得、雅各和約翰沒有正確的領受主論到祂釘死的豫言,照着主的見證,馬利亞的確領受了祂論到這事的話,因為主證實在澆香膏的事上,馬利亞是為安葬祂作的。這表明馬利亞領會主論到祂的釘死所豫言的。
十三節說,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甚麼地方傳揚這福音,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,作為對她的紀念』。在前節,主說到祂的安葬,含示祂為着救贖我們,將要有的死與復活。因此在這節,主稱福音為這福音,就是指祂受死、埋葬並復活的福音(林前十五1~4)。福音的故事是主愛我們,馬利亞的故事是她愛主。我們必須傳揚主愛我們,也必須傳揚我們愛主。一個是為着我們得救,另一個是為着我們奉獻。福音告訴我們主如何愛我們,但馬利亞愛的故事卻激勵我們愛主。因此,需要相互的愛。這必須伴同福音的傳揚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六十八篇,七〇六至七〇七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