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
週四 基督的再來【3】
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七至三十一節:
27 閃電怎樣從東邊發出,直照到西邊,人子來臨也要這樣。28 屍首在那裏,鷹也必聚在那裏。29 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,日頭就變黑了,月亮也不放光,眾星要從天上墜落,天勢都要震動。30 那時,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,這地的各族都要哀哭;他們要看見人子,帶着能力和大榮耀,駕着天上的雲而來。31 祂要差遣天使,用號筒的大聲,將祂的選民從四方,從諸天的這邊到諸天的那邊,都聚集了來。
二十七節說,『閃電怎樣從東邊發出,直照到西邊,人子來臨也要這樣』。這指明要臨到地上的基督,不是在地上、曠野或內室裏,乃是在空中。『閃電怎樣從東邊發出,直照到西邊,人子來臨也要這樣』。基督的來臨(巴路西亞)有兩方面:隱密的一面,向着儆醒的信徒;公開的一面,向着不信的猶太人和外邦人。這裏的閃電,象徵大災難後公開的一面(太二四29~30),四十三節的賊來,象徵大災難前隱密的一面。閃電如何藏在雲中,等候機會發出,基督也要身披雲彩(啓十1),在空中一段時間,然後象閃電一樣突然顯現,臨到地上。
照着前面的經文,我們得知主耶穌那一天要來到地上,但我們無法找出在那裏。二十八節告訴我們:屍首在那裏,鷹也必聚在那裏。當敵基督立起他的像時,我們就可以開始數算一千二百六十天,直到基督公開降臨在地上。但這不是說,我們能曉得祂隱密來臨的日子。絕不要愚昧到一個地步,想要找出這日子。在已過的世紀,許多人想要這麼作。有些人甚至沐浴,穿上清潔的衣服,到屋頂上等候祂的來臨;然而,甚麼事也沒有發生。
二十九節說,『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,日頭就變黑了,月亮也不放光,眾星要從天上墜落,天勢都要震動』。這是有力的證明,基督公開的來臨,要在大災難之後。這天上超自然的災害,要在這世代的末了結束時,接在大災難之後。這與第六印和第四號的災害(啓六12~13,八12)不同,那要發生在大災難的起頭。
三十節說,『那時,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,這地的各族都要哀哭;他們要看見人子,帶着能力和大榮耀,駕着天上的雲而來』。這兆頭是甚麼,我們無法知道。但這兆頭顯在天上,必定是超自然的,並且是清楚可見的(也許象二十七節的閃電)。 這裏的這地,是指聖地;各族,是指以色列國的各支派。當主顯現時,以色列的各支派都要悔改、哀哭(亞十二10~14,啓一7)。
這節說,人子要帶着能力和大榮耀,駕着天上的雲而來。這時,主已不在雲裏,乃在雲上,向地上的人顯現。這是主再來公開的一面。基督第一次來時,祂的權柄是顯於趕鬼、醫病等(可六7,太八8~9),以表明祂是屬天的王;但基督再來時,祂的能力要用以施行神的審判,毀滅敵基督及其軍隊,並捆綁撒但,好在地上建立祂的國。
三十一節說,『祂要差遣天使,用號筒的大聲,將祂的選民從四方,從諸天的這邊到諸天的那邊,都聚集了來』。大災難後,主回到地上時,要把散居世界各地的猶太人聚集到聖地。這不僅要應驗主在二十三章三十七節的話,也要應驗神在舊約的應許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六十二篇,六五五至六五八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