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十九章
週六 國度的賞賜【4】
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七至三十節:
27 彼得就回答祂說,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你,這樣,我們將來要得甚麼?28 耶穌就對他們說,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這些跟從過我的人,在復興的時候,當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,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。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、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的,必要得着百倍,且要承受永遠的生命。30 然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,在後的將要在前。
在二十七節彼得對主說,『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你,這樣,我們將來要得甚麼』?彼得似乎說,『不論進國度有多難,我們卻象駱駝一樣,已經穿過針的眼。我們旣已撇下所有的跟從你,我們將來要得甚麼』?彼得的觀念相當商業化。主就象平常一樣清楚明確的回答他。
國度的賞賜有兩部分。第一部分在今世,第二部分在來世。國度賞賜的第一部分主要的是與物質的事物和天然的事物有關。我們若是為着國度,或為着主的名,撇下這一切事物,主會賞賜我們百倍。在二十九節主說,『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、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的,必要得着百倍,且要承受永遠的生命』。得着百倍的房屋、田地、親族,是在今世得着賞賜(可十30)。這是指今天享受主裏的弟兄姊妹,連帶也享受他們的所有。我能見證,我已經撇下了一切跟從主,包括撇下我的親人。我在地方召會之外,幾乎沒有朋友。但我有許許多多的弟兄、姊妹、母親。在召會生活裏,我們都有許多的母親、弟兄、姊妹。從某種意義說,在召會生活裏的人愛我勝於我的親人。這就是賞賜。我們需要相信主的應許,我們若將一切撇在背後跟從祂,我們甚至在今世就要得着賞賜。
在二十九節,主也題到承受永遠的生命。承受永遠的生命,乃是在來世諸天之國的實現裏,得着神聖生命比在今世更豐滿的享受為賞賜(路十八29~30)。在國度的實現裏,我們將與主耶穌一同有分于千年國裏永遠生命的享受。這要大於我們在今世所得着國度賞賜的第一面。 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五十四篇,五七八至五七九頁)
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五、二十六節說,『有好多羣眾和耶穌同行,祂轉過身來對他們說,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,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甚至自己的魂生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』。這裏的語氣與十五至二十四節大不相同。我們要得救,不需要作甚麼,這就是說,得救沒有條件。我們只需要答應神的邀請,接受祂所給我們的,我們就得救了。但是神的經綸不是只有得救而已。我們得救以後,需要進入要來的國度接受賞賜。所以,藉恩得救是一回事,照着我們跟從主而得賞賜是另一回事。
我們都需要看見救恩與賞賜之間的不同。十四章開頭說到打破安息日的規條以後,接着說到神的救恩與神的賞賜,這是很有意義的。神的救恩叫我們今天就享受禧年,祂的賞賜叫我們來世享受禧年。(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二篇,二五五至二五六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