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馬太福音第十二章

週二 主干犯安息日,為叫人得滿足並釋放【1】

馬太福音十二章五至十四節:
5再者,律法上記着,當安息日,祭司在殿裏瀆犯了安息日,還是沒有罪,你們沒有念過麼?6但我告訴你們,在這裏有比殿更大的。7還有,你們若明白甚麼是『我要的是憐憫,不是祭祀』,就不會定無罪的為有罪了。8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9於是耶穌離開那裏,進了他們的會堂;10看哪,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;有人問耶穌說,在安息日可以治病麼?為的是要控告祂。11祂對他們說,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,若在安息日掉在坑裏,不把它抓住拉上來?12人比羊貴重多了;所以在安息日可以行善。13於是祂對那人說,伸出手來。他一伸,手就復了原,象另一隻手那樣的康健。14但法利賽人出去,商議怎樣抵擋祂,為要除滅祂。

路加福音第六章一至十一節有兩件事例,說到主干犯走樣的安息日規條。祂這樣作是為叫人得着滿足並釋放。安息日的規條是在舊約裏賜下的。但是猶太宗教徒誤用了這些規條,並使這些規條走了樣。因此,主耶穌這位人救主來到時,祂顧到人,而不顧走樣的規條。祂為着人的緣故,特意干犯走樣的安息日規條。

在六章六至十一節,有主干犯走樣的安息日規條的第二件事例。這裏主使枯乾的手復原了。祂對那枯乾手的人說,『伸出手來。他一伸,手就復了原』。人救主施憐憫,使枯乾的手復原。在此,祂的憐憫和醫治的能力,乃是祂人性美德與神聖屬性的匯合。因此,祂的神聖屬性再次彰顯在祂的人性美德裏。在這兩件事例中,主干犯走樣的安息日規條,為要叫人得滿足並釋放。在一至五節,祂顧到祂門徒的滿足。在六至十一節,祂顧到那枯乾了手之人的釋放。(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三篇,一〇四至一〇五頁)

每當我們下沉,那就是下在深牢中,那時我們必須用呼叫來呼求祂,這樣就能從監禁中得釋放,並把主更多接受到我們裏面。…『看哪,神是我的拯救;我要倚靠祂,並不懼怕;因為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,是我的詩歌;祂也成了我的拯救。所以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。在那日,你們要說,當稱謝耶和華,呼求祂的名,…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歌;…錫安的居民哪,當呼叫並呼喊;因為在你們中間的以色列聖者,乃為至大』。(賽十二2~6)在這些經節裏,以賽亞告訴我們要讚美、歌唱、呼叫並呼喊。這一切都與四節的呼求相配。在二節他說,神是我們的拯救,我們的力量。神是我們的一切。我們只需要從神救恩的泉源取水。我們如何能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?方法就是呼求祂的名,讚美主,唱詩歌,呼叫並呼喊。四節把讚美與呼求擺在一起,六節把呼叫與呼喊擺在一起。這證明呼求主就是向祂呼叫並呼喊。許多基督徒從來沒有呼喊過。

你若從未在神面前呼喊過,我懷疑你是否豐富的享受過主。試試看在神面前喊一喊。你若從來沒有為着主之於你的所是呼喊過,我鼓勵你試試看。你越呼喊:『哦,主耶穌,你對我太好了』!你就越脫離自己,越被主充滿。你會在三層天上。因此,甚至在舊約時代,以賽亞就曾告訴人讚美主,呼求祂的名,呼叫並呼喊。(創世紀生命讀經第二十五篇,三二一至三二二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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