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馬太福音第六章

週五 要積蓄財寶在天上【4】

馬太福音六章十九至二十六節:
19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地上,地上有蟲蛀、銹蝕,也有賊挖洞偷竊;20只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天上,天上沒有蟲蛀、銹蝕,也沒有賊挖洞偷竊。21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,你的心也必在那裏。22眼睛乃是身上的燈。所以你的眼睛若單一,全身就明亮;23但你的眼睛若不專,全身就黑暗。所以你裏面的光若黑暗了,那黑暗是何等的大!24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;因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,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。你們不能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25所以我告訴你們,不要為生命憂慮,喫甚麼,喝甚麼;也不要為身體憂慮,穿甚麼。生命不勝於食物麼?身體不勝於衣服麼?26你們看天空的飛鳥,它們旣不種,也不收,又不收積在倉裏,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們。你們不比它們貴重麼?

在十九、二十節王頒佈說,國度子民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地上,只要積蓄財寶在天上。積蓄財寶在天上,乃是將財物分給貧窮的人(太十九21),並顧到缺乏的聖徒(徒二45,四34~35,十一29,羅十五26),以及主的僕人(腓四16~17)。

二十一節說,『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,你的心也必在那裏』。國度子民必須將他們的財寶送到天上,使他們的心也能在天上。他們去那裏以前,他們的財寶和他們的心必須先到那裏。

二十二節說,『眼睛乃是身上的燈。所以你的眼睛若單一,全身就明亮』。我們的兩眼一次只能注視一樣東西,倘若想要同時看兩樣東西,眼光就會模糊。我們的眼睛若只注視一樣東西,眼光就會單一,並且我們的全身就明亮。我們若將財寶積蓄在天上,又積蓄在地上,我們的眼光就會模糊。我們若要有單一的眼光,就必須將財寶積蓄在一處。

二十三節說,『但你的眼睛若不專,全身就黑暗。所以你裏面的光若黑暗了,那黑暗是何等的大』!不專,直譯,惡。同時看兩樣東西而不專視,會叫我們的眼睛變惡(參太二十15,申十五9,箴二八22)。這樣,我們的全身就黑暗。我們的心若專注於那積蓄在地上的財寶,我們裏面的光就成為黑暗,並且那黑暗是大的。

二十四節說,『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;因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,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。你們不能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』。瑪門這辭是亞蘭文,指錢財、財富。這裏的瑪門與神對立,指明錢財或財富是神的對頭,奪取神子民對神的事奉。

二十五節說,『所以我告訴你們,不要為生命憂慮,喫甚麼,喝甚麼;也不要為身體憂慮,穿甚麼。生命不勝於食物麼?身體不勝於衣服麼』?在本節中,主告訴我們不要為生命憂慮。這裏的『生命』一辭,直譯,魂。指魂生命,其中有對飲食和穿着的欲望和嗜好(賽二九8)。我們的生命勝於食物,身體勝於衣服。我們的生命和身體,不是因我們的憂慮,乃是因神而有的。神旣然為我們創造了生命和身體,祂必定會顧念我們生命和身體的需要。國度子民不需要為此憂慮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二篇,二四七至二四九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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