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馬太福音第六章

週一 憑父隱藏的生命而活【2】

馬太福音六章一至四節:
1你們要小心,不可將你們的義行在人前,故意叫他們注視;不然,在你們諸天之上的父面前,你們就沒有賞賜了。2所以你施捨的時候,不可在你前面吹號,象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巷道上所行的,為要得人的榮耀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們已經充分的得了他們的賞賜。3但你施捨的時候,不要讓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,4好叫你的施捨可在隱密中,你父在隱密中察看,必要報答你。

馬太六章一節說,『你們要小心,不可將你們的義行在人前,故意叫他們注視;不然,在你們諸天之上的父面前,你們就沒有賞賜了』。這裏的義是指義行,如二至四節所說的施捨,五至十五節所說的禱告,及十六至十八節所說的禁食。毫無疑問,這些經節說到國度子民的義行。然而,實際上,這些經節暴露己和肉體。我們裏面有些東西是比怒氣和情欲更壞的。

人人都知道情欲是多麼醜陋,但甚至許多基督徒也不知道己和肉體是多麼醜陋。當然,這些經節沒有用『己』和『肉體』二辭,然而,己和肉體都在這裏暴露出來了。在這十八節中,主用了三個例證-施捨、禱告和禁食-啓示出我們是如何充滿了己和肉體。

人那尋求榮耀自己的肉體,總想在人前行善,得人稱讚。但國度子民在國度屬天的管治之下,活在倒空、謙卑的靈裏,以純潔、單一的心行事,就不可在肉體裏作甚麼,得人的稱讚;乃必須凡事行在靈裏,討他們天父的喜悅。

對於國度子民,神不僅是他們的神,也是他們的父;他們不僅是神所創造的,也是父所重生的;他們不僅有人受造的天然生命,也有神非受造的屬靈生命。因此,王在山上將國度的新律法頒佈給他們,用意是要他們不憑着人墮落的生命,乃憑着父永遠的神聖生命來遵行;不是要得人的榮耀,乃是要得父的賞賜。

在這三個例證當中,主都使用了『隱密』這辭(4,6,18)。我們必須在隱密中行義,因為我們的父是在隱密中。在四節主說,我們的父在隱密中察看。國度子民是天父的兒女,必須活在父的同在裏,並顧到父的同在。他們在隱密中為着父的國所作的,父都在隱密中察看。天父在隱密中的察看,必是他們在隱密中行義的激勵。在這節主也說,父必要報答我們。這可能發生在今世(林後九10~11),或在來世作為賞賜(路十四14)。

在隱密中行義,結果乃是殺死己和肉體。今天如果不允許人在社會上顯揚他們的善行,他們就不幹了。只要人有機會公開炫耀自己的義行,他們就樂意去作。…對我們國度子民而言,關於義行的基本原則是絕不要顯揚自己。盡可能隱藏自己、遮蓋自己、並在隱密中行事。我們該隱藏到一個地步,正如主耶穌所說的,左手不知道右手所作的。

我們若認真要成為國度的子民,就必須學習憑着我們父隱藏的生命而活。我們不可憑着自己天然的生命而活,這生命總是炫耀自己。我們若憑着我們父隱藏的生命而活,我們會作許多事而不公開顯揚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一篇,二三四至二三六、二三九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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