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
马太福音第五章

周六 象天父一样完全【4】

马太福音五章三十八至四十八节:
38你们听见有话说,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。 39但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抗拒恶人;反而无论谁打你的右脸,连另一面也转给他。40那想要告你,要拿你里衣的,连外衣也让给他;41无论谁强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。42求你的,就给他;向你借贷的,不可转开不顾他。43你们听见有话说,“当爱你的邻舍,恨你的仇敌”。 44但是我告诉你们,要爱你们的仇敌,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,45你们就可以作你们诸天之上父的儿子;因为祂叫祂的日头上升,照恶人,也照好人;降雨给义人,也给不义的人。46你们若爱那爱你们的人,有什么赏赐?税吏不也是这样行么?47你们若单向你们的弟兄问安,有什么过人的长处?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么?48所以你们要完全,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。

三十八节说,“你们听见有话说,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’”这是旧律法。在三十九节主说,“但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抗拒恶人;反而无论谁打你的右脸,连另一面也转给他”。新律法是不要抗拒恶人。在这一节主说,若有人打我们的右脸,我们该连另一面也转给他。这样作指明不抗拒。四十节说,“那想要告你,要拿你里衣的,连外衣也让给他”。若有人要拿你的里衣,就是贴身的内衣(象衬衫),你连外衣也给他。这会证明你不抗拒。在四十一节主说,“无论谁强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”。连另一面也转给打你的人,连外衣也让给告你的人,甚至同强逼你的人走第二里路,证明国度子民有能力以受苦代替抗拒,不为自己的利益在肉体或魂里生活行动,乃为国度在灵里生活行动。

要求以眼还眼来抗拒,意思就是你在放纵脾气。主在这里说,我们不能满足自己的脾气。不要放纵我们脾气的“地鼠”,却要杀死它。不要对付要求你的人,乃要对付你的脾气。问题不是你的对头,乃是你的脾气。主允许人要你的里衣,这是一个试验,暴露你在那里,证明你脾气的“地鼠”仍潜伏在你里面。

国度子民乃是新约重生的信徒。作为我们父的儿子,我们对待恶人和不义的人应该象对待好人和义人一样(太五45),不单爱那爱我们的人,也爱那不爱我们的人(太五46),不单向弟兄问安,也向别人问安(太五47)。

四十八节说,“所以你们要完全,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”。国度子民要完全,象他们的天父完全一样,乃是指在他的爱里完全。他们是父的儿女,有父的神圣生命和性情,因此能象父一样完全。国度新律法的要求,比旧时代律法的要求高得多,这更高的要求,只能借着父神圣的生命,不能凭着自己天然的生命达到。诸天的国乃是最高的要求,父神圣的生命也是最高的供应,以达到这要求。福音首先在马太福音里,提出诸天之国的最高要求,末了在约翰福音里,给我们天父神圣生命的最高供应,使我们能过诸天之国最高的生活。在马太五至七章所论国度新律法的要求,就是重生的国度子民里面新生命(神圣生命)的彰显。这要求开启了重生子民里面的所是,借此给他们看见,他们能达到如此高的程度,能过如此高的生活。(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十九篇,二二○至二二四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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