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三章
週一 約翰來到曠野傳道【4】
馬太福音三章一節:
1那時,施浸者約翰出來,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,
施浸者約翰生來就是祭司。按聖經看,祭司把人帶到神面前,使人可以得着神的祝福,這是祭司的事奉。君王是代表神並把神帶給人的,因此,君王的職事就是把神帶給人,使人可以得着神。藉着這來往的交通,人和神、神和人就有真實的交流,真正的交通。最終,人和神成為一。這就是祭司和君王的職事。
雖然施浸者約翰生來是祭司,他卻放棄了外面祭司的地位。憑着外面出生的地位,他不是真正的祭司,乃是表號的祭司,影兒的祭司。在馬太三章一節,約翰來到曠野作真祭司傳道。施浸者約翰的傳道,是神新約經綸的起始。他不在聖城的聖殿裏傳道,那裏是宗教徒和文化人照着聖經條例敬拜神的地方:他乃是在曠野,用『野』的方法傳道,不守一切的老規條。這指明照着舊約敬拜神的老路已經廢棄,一條新路卽將引進。曠野,在這裏指明神新約經綸的這條新路,與宗教和文化相對,也指明老舊的東西一無存留,新的事物卽將建立起來。
約翰盡職事的時候,他的生活方式完全與宗教和文化相對,並且在宗教和文化之外。按律法的規條,他應當穿祭司袍,這袍子主要是用細麻作的(出二八4,40~41,利六10)。他也應當喫祭司的食物,這食物主要是百姓獻給神的細面和祭肉(利二1~3,六16~18)。但約翰所作的完全不同。他身穿駱駝毛的衣服,腰束皮帶,喫的是蝗蟲野蜜,這些東西都是不文明、未開化的,也是不照着宗教規條的。祭司竟穿駱駝毛的衣服,這對宗教的頭腦特別是個重擊,因為按照利未記的規條,駱駝是不潔淨的。
此外,他不住在文明之地,而住在曠野。他離開耶路撒冷,到曠野去,那裏沒有宗教,也沒有文化,每樣東西都是天然的。他在曠野盡職事,帶人歸向神,並且把代表神的君王介紹給人。這有力的指明,在約翰的時候,時代已經轉變,從舊的經綸轉到新的經綸,從影兒和表號的時代轉到實際的時代。那些穿祭司袍,喫祭司食物,留在聖殿裏燒香,盡祭司功用的祭司,從未帶人歸向神。但這位『野的』、沒有宗教、沒有文化的約翰,卻帶許多人歸向神。他也把王介紹給他們。這位王就把神帶給悔改的百姓。
今天你是基督的引薦者麼?如果是,那麼你必須清楚,你是否還在宗教和文化裏面。我們都必須在曠野,在『野』的環境中,不在宗教或文化的環境中。正確的環境是在宗教和文化之外,但這環境滿了神的同在。
我盼望到校園去的青年人,站在那裏象磁石一樣。你若是這樣一塊磁石,人會蜂擁到你這裏。首先,你是神所指派的祭司,把人帶到神面前。然後,你就能把屬天的王介紹給他們。那時,你不只把王介紹給人,事實上你就是王。因此,你要命令人,許多人也要歸向基督。這樣,基督就要得着人,人也要得着基督。於是國度立刻出現在校園裏。這是傳福音正確的路。(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八篇,八八至九四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