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馬太福音第二章
週四 基督徒的殉道【4】
馬太福音二章十三至十六節:
13 他們離開以後,看哪,有主的使者向約瑟夢中顯現,說,起來,帶着孩子和祂母親逃往埃及,留在那裏,等我吩咐你,因為希律要尋找孩子,好除滅祂。14 約瑟就起來,趁夜帶着孩子和祂母親往埃及去,15留在那裏,直到希律死了。這是要應驗主藉着申言者所說的,說,『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』。16希律見自己為星象家所愚弄,就極其惱怒,差人將伯利恆城裏,並四境所有的男孩,照着他從星象家所確查的時間,凡兩歲以內的盡都除掉了。
在福音廣傳的時代,有許多聖徒,因為神的話和耶穌的見證而殉道。司提反、彼得、以及其它的使徒,差不多都殉道了。使徒約翰被放逐,保羅先被監禁,以後也被處死。多少個世紀以來,福音不論傳到那裏,那裏就有殉道的事。千萬個忠心於主見證的人殉道了。
聖徒的殉道,不是由於他們抵擋甚麼人羣的法規,而是因為神的話和耶穌的見證。神的話就是他們向人所傳講的福音、大喜的信息;耶穌的見證就是他們所過的生活。人類社會同着人類文化,完全在撒但邪惡的影響之下,就如約壹五章十九節所說,『整個世界都臥在那惡者裏面』。所以不論是傳講神的話,或是活出耶穌的見證,都是反對世界裏屬撒但的趨勢。
撒但當然憎恨這事。因此,無論何時何地,只要聖徒傳講神的話,或者活出耶穌的見證,撒但就煽動人起來逼迫他們,甚至殺害他們。這是一種爭戰,不是人與聖徒之間的爭戰,乃是撒但與神之間的爭戰。時候將到,神要為這些聖徒伸寃,對那在撒但邪惡影響下的世界,施行祂公義的審判。(啓示錄生命讀經第二十篇,二三五至二三六頁)
基督徒的殉道,與別的人不同;別的人都是跑不了被捉的人,基督徒卻是能跑而甘願為主的名不逃跑。有人被帶到偶像面前,人要他拿一柱香放在偶像那裏,他都不肯,結果就被丟在野獸坑裏,被野獸喫了。羅馬教大逼迫的時候,你若承認那彌撒,他們就放你;若不承認,立卽被殺。無論在何種情形之下,信徒都選擇了承認主的名。所有神的兒女都知道,那能殺身體,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,他不過只能殺身體罷了。有許多人被殺時,他那莊嚴的樣子,實在是美麗好看。
保羅在行傳二十章二十四節說,『我卻不以性命為念,也不看為寶貴,只要行完我的路程,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,證明神恩惠的福音』。成就所領受的職事,證明神恩惠的福音,乃是召會的路。在行傳十五章裏開會時,雅各與彼得及各位長老,寫信舉薦保羅和巴拿巴二人時,也說,『這二人是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名,不顧性命的』。(太二十26)
基督徒之所以殉道,一面是因世界的逼迫,一面是從羅馬教來的,就如約翰十六章二節所說,『凡殺你們的,就以為是事奉神』。在羅馬教裏有些人是信神的,他們以為殺了基督徒就是事奉神。因着從這兩面來的迫害,基督徒殉道的事,成了召會歷史中美麗的詩章。(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四册-鼓嶺訓練記錄(卷二)第五十四篇,二二一至二二二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