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腓立比書第二章
週三 基督的高舉【2】
腓立比書二章九至十一節:
9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,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10叫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在耶穌的名裏,萬膝都要跪拜,11萬口都要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神。
我在本篇信息的負擔,乃是將基督的高舉聯於我們屬靈的經歷。神已經高舉了基督,但你有否高舉祂?在宇宙中基督已被高舉,但是在你裏面祂有否被高舉?問題是基督已經在各處得着高舉,卻沒有在你裏面被高舉。這就是為甚麼我不在意談論基督客觀的高舉,卻關切在我們主觀的經歷中應用基督的高舉。我們若不以基督這釘十字架的生活作我們日常生活的榜樣,祂就不能在我們裏面被高舉。
二章十二節可以證明,保羅的觀念乃是基督不僅客觀的在宇宙中被高舉,也要主觀的在我們日常生活的經歷中得着高舉。保羅在五至八節說到釘十字架的生命,並在九至十一節說到被高舉的生命之後,在十二節說,『這樣,我親愛的,你們旣是常順從的,不但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,就是我如今不在的時候,更是順從的,就當恐懼戰兢,作成你們自己的救恩』。『這樣』一辭指明,保羅在十二節所說的,乃是前幾節接受基督作釘十字架生活之榜樣的結果。這些話指明,基督釘十字架的生命應該是我們的經歷,基督高舉的生命也應該是我們的經歷。一面,我們可以說基督被高舉的生命;另一面,我們也可以說基督高舉的生命。不論怎麼說,在二章九至十一節有一個高舉的生命。這樣的生命也該是我們所作成之救恩的一部分。十二節裏救恩的主要元素,乃是作釘十字架生命的基督,以及在高舉裏的基督。這該是我們藉着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所作成的救恩。
基督的高舉的確是我們救恩的最高標準。我們不該是一班僅僅得救的人,而該是藉着基督復活的大能被高舉的人。保羅說到基督的高舉,目的不是客觀的教導道理。這一點乃是與基督徒的經歷有關,正如這卷書所包括的其它項目一樣。我們必須經歷基督的降卑;這意思是說,我們必須經歷祂作倒空自己並
降卑自己的那位。如今基督已被神高舉到宇宙的至高之處,我們也必須經歷祂的高舉。哦,願主開我們的眼睛,給我們看見,我們遠遠構不上神救恩的標準!我們所作成之救恩的標準必須高到一個地步,包括基督的高舉。基督的高舉該是我們對救恩的終極經歷。這不僅需要基督作我們釘十字架的生命,也需要基督在復活的大能裏作我們高舉的生命。使祂在宇宙中被高舉的大能,正是叫祂在我們裏面被高舉的大能。
在腓立比書裏,保羅用不同的辭句說到同一個實際。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,就是那使基督被高舉的大能;這也是三章十節復活的大能,以及四章十三節所題到的能力。保羅在四章十三節說,『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裏面,凡事都能作』。用以加我們能力的,就是復活的大能、高舉的大能、以及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。這個大能足以使我們作成自己的救恩,達到最高的標準。當我們達到這標準時,我們就得勝有餘了。(腓立比書生命讀經,一一五至一一七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