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腓立比書第一章

週二 同享恩典【3】

腓立比書一章七至十三節:
7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想法,原是應當的,因為你們有我在你們心裏,無論我在捆鎖之中,或在辯護、證實福音的時候,你們眾人都與我同享恩典。8神可為我作見證,我在基督耶穌的心腸裏,怎樣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。9我所禱告的,就是要你們的愛,在充足的知識並一切的辨識上,多而又多的洋溢,10使你們能鑒賞那更美、不同的事,好叫你們純誠無過,直到基督的日子,11結滿了那藉着耶穌基督而有的義果,使榮耀稱讚歸與神。12弟兄們,我願意你們知道,我所遭遇的事,更是為着福音的進展,13以致我的捆鎖,在禦營全軍,和所有其餘的人中,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。

我們若從整卷腓立比書的上下文看這辭,就會看見保羅的恩典,一點不差就是保羅所享受、所經歷,並他所有分的三一神。因此,保羅的恩典不是客觀的神,乃是主觀並經歷上的神,就是那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他的分。保羅的確享受並經歷經過過程的三一神。他對父、子、靈的經歷是豐富的。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乃是保羅的恩典。

我們熟悉『驚人恩典』這首詩歌。這雖是一首好詩,卻沒有說到三一神作我們的分,給我們享受。作者寫這首詩歌時,主的子民當中對神經歷上的認識還沒有達到這點。甚至近在五十年以前,基督徒也還沒有領會,恩典就是我們所經歷並享受的三一神。但我們站在前人的肩膀上,就認識到恩典遠超僅僅不配得的恩惠。恩典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─父、子、靈─給我們經歷並享受。

今天我們的三一神不再是未經過過程的神,或『生的』神。反之,祂經過了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和復活的過程。有系統神學背景的人,也許被『經過過程的神』和『生的神』所困擾。他們也許爭辯說,在聖經裏我們找不着這樣的辭。雖然聖經沒有用這些辭,事實卻在那裏。同樣,我們在聖經裏找不着『三一』和『三一神』這些辭。然而,毫無疑問,聖經啓示神是三一的事實。同樣,我們無法否認成為肉體是一個過程。不但如此,釘十字架引到復活,復活引到升天,釘十字架和復活也是在神所經過過程裏的步驟。神經過了過程,不但救贖我們,也使我們得以享受祂作恩典。今天我們所享受作我們恩典的一位,乃是經過了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和復活的三一神。祂是這樣的一位,豫備好給我們接受並享受。

約翰一章十七節說,律法是藉着摩西賜的,恩典卻是藉着耶穌基督來的。這恩典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我們的恩典,我們就享受三一神,我們也能說我的恩典,我們的恩典。我們的恩典就是我們所享受的三一神。在你的經歷中,你豈不也有你的恩典麼?一位弟兄也許見證,甚至他在會所裏幫忙排掎子時,也經歷神作他的恩典。一位結了婚的姊妹也許見證,在她與丈夫和兒女相處的家庭生活裏,她經歷主作她的恩典。這樣經歷主並作見證,非常美好。但這些情形幾乎不能與保羅在監牢裏所面臨的相比。(腓立比書生命讀經,三二八至三二九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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