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羅馬書第五章

週一 站在恩典的範圍裏【2】

羅馬書五章一至二節:
1所以,我們旣本於信得稱義,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對神有了和平。2我們又藉着祂,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因盼望神的榮耀而誇耀。

原來,我們不但是罪人,也是神的仇敵。藉着基督救贖的死,神已稱義我們這些罪人,並使我們這些仇敵與祂自己和好了。(五1,10~11。)這發生在我們相信主耶穌的時候。我們憑信接受了神的稱義與和好。這就開了路,將我們引進恩典的範圍以享受神。

羅馬五章二節說,『我們…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』。恩典是我們所站的範圍,我們必須留在恩典所在之處。不要問我你該站在那裏,你必須站在恩典中。每當你覺得你在恩典的範圍之外,就要立刻回來。你快要和妻子爭吵,並覺得你是在恩典的範圍之外時,就要停下你所作的,回到恩典的範圍,並站在那裏。

我們不需要作甚麼罪惡的事,就可能與恩典隔絕。我們只需要留在一地太久,就會覺得我們已從恩典的範圍遷入另一領域。在這樣的情形中,我們該作甚麼?我們該禱告:『主,赦免我。將我帶回恩典的範圍』。我們回到恩典範圍的路,與我們原初進入恩典的路一樣。我們藉着本於信得稱義,進入恩典的範圍。我們只是向神承認我們的罪,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,應用祂的血,我們就得稱義了。神的稱義將我們帶進我們所站的這恩典中。每當我們行為不當,並覺得我們在恩典之外,我們就必須重複同樣的禱告:『神阿,赦免我。用寶血潔淨我』。你若這樣作,就會立卽被帶回恩典中。

我們旣本於信得稱義,並站在恩典的範圍裏,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對神有了和平。(五1。)保羅不是說,我們與神有了和平,乃是說對神有了和平。這意思是我們仍在向着神的路上;我們還沒有走完我們的路。在屬靈的世界裏,我們先進門,然後走路。本於信得稱義乃是開門,給我們入口進入寬廣的享受境地。一旦我們經過了稱義的門,我們就需要走平安(和平)的路。罪人沒有平安;羅馬三章十七節說,我們作罪人的時候,平安的路,我們未曾知道。然而今天,我們走在平安的路上。

你若朝着某個方向行動,裏面不覺得平安,你就該停下;總要隨着平安行。照着路加七章五十節,那有罪的女人一得救,主耶穌就叫她平平安安的走罷。年輕人,你得救以後,必須平平安安的走你的路。無論你往那裏去,你必須走平安的路。你若沒有平安,就不要去。無論你作甚麼,要平平安安的作。你若沒有平安,就不要行動。恩典是為着給我們站立,平安是為着給我們走路。你留在某地若沒有恩典,就不要留在那裏。你朝着某個方向若沒有平安,就不要行走。要站在恩典中,行在平安裏。

在恩典的範圍裏,我們在神裏面誇耀。(羅五11。)這裏的誇耀,原文含歡樂意。因此,我們在神裏面誇耀,在神裏面歡樂。我們站在恩典的範圍裏,行走在平安的路上,就不斷在我們的神裏面誇耀、歡樂。這意思就是我們享受神。神是我們的分,給我們享受。我們有這樣一位神,使我們在其中可誇耀並歡樂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一一八至一二二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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