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羅馬書第四章
週四 稱無為有、叫死人復活的神【1】
羅馬書四章十四至十七節:
14若是本於律法的,纔得為後嗣,信就成了虛空,應許也就失效了。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;那裏沒有律法,那裏就沒有過犯。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於信,為要照着恩,使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,不但歸給那本於律法的,也歸給那本於亞伯拉罕之信的。17亞伯拉罕在他所信那叫死人復活,又稱無為有的神面前,是我們眾人的父,如經上所記:『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』。
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稱無為有的神。(羅四17。)亞伯拉罕的神稱無為有,意思是祂從無有造出東西。神是創造主。亞伯拉罕相信這樣一位神,並將這位神應用到他的處境中。就一面說,亞伯拉罕不能產生後嗣。然而,神稱以撒為有。雖然以撒還沒有,神卻稱以撒為有。以撒還沒有,也不可能有的時候,神就宣告:『要有以撒』。以撒出生了:神稱無為有。我們必須相信同樣的神,因祂是全能的創造主,是稱無為有的。
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。(四17。)這就是說,神能叫死人復活。當神叫亞伯拉罕獻上以撒時,他經歷這點。亞伯拉罕順從了。亞伯拉罕獻以撒時,信神會叫他從死人中復活。(來十一17~19。)他信神會叫他兒子復活,他會在復活裏得回他的兒子。
我們需要同樣的相信主耶穌。我們相信神是那稱無為有的創造者。我們也相信祂是賜生命者,是能叫死人復活的一位。祂能從無有中創造,祂也能叫死人復活。
我們必須相信那稱無為有,又叫死人復活的神。不要因你所在地的光景失望。不要說一切都是貧窮、死沉的。這樣的地方對你是合式的地方,對神也是合式的地方。這裏貧窮麼?你有那稱無為有的豐富之神。這裏死沉麼?你有那叫死人復活的活神。你的光景給神機會進來,分賜生命給死人。不要抱怨,要呼求祂並相信祂。不要對你的家庭情形失望。不要說你的妻子貧窮,或你的丈夫死沉。你越說你的妻子貧窮,她就越糟。你越說你的丈夫死沉,他就越糟。你必須宣告:『我的妻子貧窮,但我的神不貧窮。我的丈夫死沉,但我的神不死沉。我所信的神是從無有創造出東西,又叫死人復活的神。我的神不是叫活人復活─祂是叫死人復活。我的光景正好給神絕佳的機會』。
無論我們是誰,或者我們發覺自己在甚麼處境,人普徧的光景是無有的光景。這就是說甚麼都不存在。一切人事物第二種普徧的光景是死沉。因此,人全部的情形有兩面─無有和死沉。我們眾人真實的光景是無有和死沉。但我們的父亞伯拉罕所信的,也是我們所信的神,是稱無為有的神。我們說,『沒有東西』,祂就說,『有東西』。我們說,『無』,祂就說,『有』。神告訴亞伯拉罕:『你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』,那時就亞伯拉罕的後裔而論,甚麼都不存在;甚至一個後裔也沒有。然而,神就着亞伯拉罕的後裔作這樣的宣告,並且亞伯拉罕信了。約一年以後,亞伯拉罕的第一個後裔產生了:以撒出生了。藉着以撒的出生,亞伯拉罕經歷神是稱無為有的一位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八四至八六頁,九四至九五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