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羅馬書第三章
週四 眾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【2】
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:
23因為眾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
羅馬三章二十三節說,『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』。我們是有罪的,因此我們虧缺了神的榮耀。神的榮耀太高。也許我們有一些善良,但是與神的榮耀相比,我們的善良還是短了一截。也許在我們的善良裏沒有罪惡,我們也覺得自己很正直。也許真的如此,但我們仍是虧缺了神的榮耀。也許我們說,我們從來沒有恨過人,但還是短了一截。也許我們說我們愛人,但是我們的愛不能與神的愛相比。我們的愛比起神的愛還是短了。
在中國有一些孔夫子的門徒,自認是世界上最好的人。然而有些人讀了四福音,他們的眼睛開啓了,認識了耶穌是誰。於是他們俯伏於地承認說,『主,我太虧缺了;我好是好,但我的好比起你的好還是短了一截』。
耶穌的生活把神彰顯出來了。所有的人都短缺這榮耀。我們雖然好,但能與耶穌比一比麼?我們愛人,但這愛能與耶穌的愛相題並論麼?若是要比一比,我們太短了。而這短缺就是罪,因為人是照神形像受造,是為着彰顯神的。人是為着神的榮耀而造的;這就是說,人被造是為着來表現神的。在神的榮耀和彰顯上有了短缺,意思就是我們有罪了。
如果有人問我們說,你是滿有罪惡的麼?我怕有些人會回答說,我不算太敗壞。我們不恨人,在許多事上我們也沒有錯。但是如果我們有光,看見我們何等虧缺神的榮耀,我們就會看見自己是何等敗壞。當我們從四福音的記載來看耶穌在地上日常的生活,我們就要看見甚麼是榮耀,而我們又是墮落到何等短缺的地步。耶穌就是那約櫃,在祂身上有基路伯,祂的榮耀定罪了我們。這榮耀見證神的一切所是,但它定罪了我們。卽或我們是善良又有愛心,我們仍是被定罪的,因為我們的愛心與神的榮耀相比,仍是缺如。
在召會中榮耀應該經常得到表現。召會應該是神的彰顯,神的表現—這是測量召會的量度。道德標準不是召會生活的量度。召會生活的量度乃是根據神的表現。也許我們也愛人,但是我們憑自己,在自己裏,用自己,也為自己來愛。每一件事都是為着自己。這一種愛是虧缺神榮耀的。也許我們很謙卑,但連我們的謙卑也是憑着自己,在自己裏面,為着自己。這一種謙卑永遠不能表現神。在召會生活中需要一種神聖的愛,能將神表現出來,而不是人的愛。必須是有神在裏面的愛。召會必須有這兩個基路伯,作為神榮耀的彰顯,而這個榮耀是一直注視着,也搜尋着人的短缺。 我們大多數人都不大感到自己是敗壞的。但假定主來到我們中間顯出祂的榮耀,我們眾人就都要倒在地上,要找甚麼來遮蓋我們。我們會覺得對於祂的榮耀,我們短缺太多。比起別人,也許我還不錯。別人謙卑,我更謙卑。他們愛人,我更愛。但是我們無法與神的榮耀相比。神的榮耀顯出時,就沒有可比較的了。我們的虧缺都顯露出來了,我們就要感覺到自己是何等的敗壞。我們敗壞不是因為我們污穢、邪惡,而是因為我們虧缺神的榮耀。(祭司的體系,一二一至一二三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