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羅馬書第一章

週三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【3】

羅馬書一章十六至十七節:
16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17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,本於信顯示與信,如經上所記:『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着』。

羅馬一章十六節說,神的福音是有能力的,要救一切的人。『有能力的』意思是『大能的』,原文的意思是指一種能力,如同原子彈的能力一樣。神的能力是救人的大能。『大能』(dynamo)這辭含示無窮的能力。

因此,神的福音是有無窮能力(大能)的,要救一切相信的罪人。凡相信的,無論是猶太人、外邦人、紳士或強盜,都要因這大能的救恩得救。

路加十九章有一個故事,說到主接觸一個大罪人撒該,他是個作惡的稅吏長。(2。)他勒索人,高估財產或收入的稅值,或者提高無力繳納者的稅額,然後索取高利。主特意訪問撒該的城,去遇見他。他接受主之後,就對主說,『主阿,看哪,我把家業的一半給窮人,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』。(8。)這是主大能救恩快速的果效。所以主說,『今天救恩到了這家』。(9。)這救恩要拯救一個神所揀選,卻落入罪中到一個地步,甚至作了羅馬帝國的稅吏,勒索自己同胞的人;這給我們看見這救恩是有能力的、大能的,這是一個有無窮能力的救恩。(羅馬書的結晶,四二至四三頁)

神的義在這福音上,本於信顯示與信,(一17,)這意思是只要我們有信,我們就有神的義。神的義本於我們的信顯示與我們的信。不要說你沒有信。只要你呼求主耶穌的名,祂對你就是豐富的。你呼喊:『哦主耶穌』,祂就,是你的信。

可能你會說,你不覺得你信。對於這點,我要告訴你四十年前我讀到一本關於得救證實的書時,在我身上所發生的事。這本書有力的說,只要我們信,我們就得救。我立刻問自己:『你信了麼?你有信麽』?我開始懷疑。數日之久,我被這事困擾,不能好好的喫、好好的睡。我不覺得我信。我苦惱了數日之後,主憐憫我,並幫助我。主說,『愚昧的人哪,你從另一個角度看這問題,問問自己:『你不信麼?』盡你所能的不要信』。我試着不相信耶穌,但我作不到。我就是無法不信祂。這就證明我有信。

你若覺得你沒有信,請你試試看不要信。只要你不能不信,就證明你有信。讚美主!我們都有信。倘若我們有這信,神的義就本於這信顯示與這信。雖然你想盡辦法要把信趕走,你卻作不到,因為信已進到你裏面。在你裏面有個東西,聖經稱為『信』。只要你有信,你就有神的義。

讓我拿一分可愛的月曆,放在你眼前來說明。這月曆已存在一段時間,但現在纔顯示與你。它如何顯示?它是本於你的視覺顯示與你的視覺。你若瞎眼,月曆就無法顯示與你,因月曆是本於你的視覺顯示與你的視覺。

神的義存在,並且存在了許多世代。旣然我們相信耶穌,我們就有信,這信就是我們屬靈的視覺。神的義本於這信顯示與這信。所以,神的義在福音上,乃是本於信顯示與信。讚美主!(羅馬書生命讀經,三四至三五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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