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約翰福音第十八章
週一 主自願交出自己,以經過死的過程【1】
約翰福音十八章一至九節:
1耶穌說了這些話,就同門徒出去,過了汲淪溪,在那裏有一個園子,祂和門徒進去了。2出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,因為耶穌同門徒時常到那裏聚集。3猶大領了一隊兵,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,拿着火把、燈籠、武器,來到那裏。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,就出來,對他們說,你們找誰?5他們回答說,拿撒勒人耶穌。祂說,我是。出賣祂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一起。6耶穌一說,我是,他們就退後,倒在地上。7祂又問他們說,你們找誰?他們說,拿撒勒人耶穌。8耶穌回答說,我已經告訴你們,我是;你們若找我,就讓這些人走罷。9這是要應驗耶穌從前所說的話:你所賜給我的人,我一個也沒有失落。
主自願且勇敢交出自己,以經過過程。(約十八1~2。)這就是說,祂自願走進死亡。在約翰十章祂告訴我們,祂要特意為我們捨命。祂是生命的主,祂就是生命。祂有權柄受死,也有權柄復活。祂自願進入死,又從死裏出來。祂並沒有死的問題,因此祂不需要死。祂有特權,可以決定要不要死。祂可以定意去死,或者定意不死。然而對我們來說,死亡卻不是可以選擇的事。當死臨到我們的時候,我們不能說,『死阿,我還沒豫備好,請你改天再來罷』!我們沒有能力也沒有權怲拒絕死亡。當死來臨時,人人都要被征服。但對主卻不是這樣,因為祂是生命的主,並且就是生命本身。祂若不願死,祂就有能力和權柄拒絕死,而不死。祂有權柄將死亡打發走。雖然祂沒有被迫受死,祂卻自願受死,因為祂來是要將自己分賜給我們作生命。祂知道惟有藉着死,纔能將祂自己釋放到我們裏面作生命。事實上,祂已經說過,祂是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。(約十二24。)這粒麥子若不願去死,如何能釋放生命,結出許多子粒來?
主自願受死的第一個證明,就是祂到園子裏去。(約十八1。),這就是說,祂去到一個能被人捉拿的地方。約翰的記載表明,祂到園子裏不是為禱告,乃是為將自己交給那過程。祂去那裏是要被捉拿,被逮捕,被交給死。這就是說,祂自願交出自己,主沒有躲藏起來,卻甘願將自己獻上以經過過程,將自己交給要處死祂的人。
主知道猶大要出賣祂,(約十三11,21~27,)但祂並不逃避。這也證明祂自願交出自己,以經過過程。撒但利用主的假門徒把祂置於死地,卻不知道他這麼作,倒給了主經過過程的機會。主以此為得榮耀的機會,(約十三31~32,)也就是說,祂將藉着死與復活而繁增。
指明主自願受死的另一件事,就是人沒有發現祂,是祂到他們面前去。所以,不是他們捉拿了主,乃是主將自己交給他們。
主的生命是能征服並勝過死亡的生命。祂藉着釘十字架進入死亡,又藉着復活從死亡裏出來。還有甚麼比這更能證明,祂是死亡所不能影響、不能勝過、不能征服的生命?祂征服了死亡,因為祂是復活的生命。(約十一25。)(約翰福音生命讀經,五六九至五七五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