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約翰福音第十二章
週四 恨惡自己魂生命的,就要歸入永遠的生命【4】
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五至三十二節:
5愛惜自己魂生命的,就喪失魂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魂生命的,就要保守魂生命歸入永遠的生命。26若有人服事我,就當跟從我;我在那裏,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。若有人服事我,我父必尊重他。27現今我的魂受攪擾,我說甚麼纔好?父阿,救我脫離這時刻,但我是為此纔來到這時刻的。28父阿,願你榮耀你的名。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出來,說,我已經榮耀了,還要再榮耀。29站着的羣眾聽見了,就說,打雷了;另有的說,有天使對祂說話。30耶穌回答說,這聲音不是為我,乃是為你們來的。31現在這世界受審判,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。32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
我們必須恨惡我們的魂,喪失我們的魂。這給我們看見靈與魂有多大的不同。靈必須重生,並且要操練,好接觸主;但魂必須喪失,也就是說,必須否認。這給我們看見享受三一神的路—我們必須運用靈並否認魂。
喪失魂,否認魂,就是經歷十字架。在十二章二十四節我們看見十字架的工作,那裏主說,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,仍舊是一粒;若是死了,就結出許多子粒來』。一粒麥子被擺在地裏死了,乃是十字架的工作把我們帶到死地的一幅圖畫。二十五節告訴我們要喪失魂並恨惡魂,這給我們看見十字架的經歷。二十六節說,『若有人服事我,就當跟從我;我在哪裏,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裏』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必須跟從主到十字架。主釘死在十字架上,我們也必須釘死在那裏。我們這許多子粒,也必須藉着死喪失我們的魂生命,使我們能在復活裏享受永遠的生命。這就是跟從主,使我們能以服事祂,並與祂同行,喪失魂生命,而活在祂的復活裏。經歷基督的路,乃是藉着操練靈並否認魂而經歷十字架。
約翰福音給我們看見,神如何經過過程,使祂可以進到人裏面。父是源頭。有一天祂在子裏彰顯出來;這位子成為肉體,成為一個人活在地上。子是父的具體化身和彰顯。祂花了三年半的時間,將自己啓示給祂的門徒,但那時他們無法在裏面經歷並實化祂。基督經過死而復活,改變形像成為賜生命的靈。祂將自己這賜生命的靈吹到門徒裏面,也就是吹到他們的靈裏。他們靈裏有了這奇妙、豐富的一位元,所以他們需要操練靈來接觸祂。他們要如此行,就必須否認他們的魂。
我們必須學習一個功課:一直否認我們的魂,我們的己,並且注意我們的靈—我們這人最內裏的部分,操練靈來接觸主。一面,我們需要否認己;另一面,我們需要操練靈。假設我有一點在黑暗裏,對於某些事情不太清楚;神的話告訴我們,基督是光(約八12),但我們如何能經歷基督是光?首先,我們需要藉着否認我們的思想、好惡和定意,而否認我們的魂。這就是喪失我們的魂。然後我們需要操練靈來接觸祂。我們若這麼作,就會從那作我們之光的基督經歷內裏的光照。(享受基督,二二至二四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