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約翰一書第五章
週三 水、血、那靈【2】
約翰壹書五章六至十節:
6 這藉着水與血來的,就是耶穌基督;不是單憑着水,乃是憑着水,又憑着血;並且作見證的就是那靈,因為那靈就是實際。7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,8 就是那靈、水與血,這三樣也都歸於一。9 我們若領受人的見證,神的見證更大,因為這是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。10 信入神兒子的,就有這見證在他裏面。不信神的,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,因他不信入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。
約翰在五章六節接着說,『這藉着水與血來的,就是耶穌基督;不是單憑着水,乃是憑着水,又憑着血;並且作見證的就是那靈,因為那靈就是真理』。這耶穌基督來作神的兒子,使我們從神而生,並得着神聖的生命。(約十10,二十31。)神乃是在祂兒子裏面,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。(約壹五11~13。)拿撒勒人耶穌被證實為神的兒子,乃是憑着祂受浸時所經過的水,(太三16~17,約一31,)憑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,(約十九31~35,太二七50~54,)也是憑着祂所賜那沒有限量的靈。(約一32~34,三34。)憑這三樣,神已經見證耶穌就是所賜給我們神的兒子;(約壹五7~10;)我們因信入祂的名,就在祂裏面得着永遠的生命。(約壹五11~13,約三16,36,二十31。)受浸的水藉着埋葬舊造的人,了結了他們;十字架上所流的血,救贖了神從舊造中所揀選的人;並且那靈,就是真理,也就是生命裏的實際,(羅八2,)使那些神用祂的生命所重生,從舊造中贖出來的人有新生的起頭。這樣,他們從神而生,成為神的兒女,(約三5,15,一12~13,)活出實行真理、(約壹一6、)神的旨意、(約壹二17、)神的義、(約壹二29、)並神的愛,(約壹三10~11,)使神得着彰顯的生活。
約翰在五章六節說,那靈作見證,因為那靈就是真理。那靈,就是那真理、實際的靈,(約十四16~17,十五26,)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,在祂裏面有永遠的生命。藉着這樣的見證,祂便將神的兒子分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生命。(西三4。)六節的真理是指神的兒子基督一切所是的實際。(約十六12~15。)
五章六至八節說,神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。神用三個步驟見證這事:憑着水、憑着血、憑着那靈。水是指主耶穌的受浸。根據四福音的記載,主從水裏上來,天立刻開了,有聲音宣告祂是神的愛子。那是神見證耶穌基督是祂的兒子,這乃是憑着水、憑着受浸所作的見證。三年半之後,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,流出祂的血。主死了以後,有人站在十字架旁邊見證祂是神的兒子。那是神憑着血見證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。在這之後有那靈的見證。基督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。
受浸的水了結舊造,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救贖凡神從舊造中所揀選的。然後那靈來了,使神所揀選並救贖的人有新生的起頭。所以,這裏有了結、救贖、並使人有新生的起頭。我們是舊造,已經被了結;但我們是神所揀選的人,首先蒙了救贖,然後有新生的起頭,成為新造。這新造是神兒女的組成。…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,我們就有生命的能力以勝過世界和一切消極的事物。(約翰壹書生命讀經第三十六篇,至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