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約翰一書第四章

週六 愛裏沒有懼怕【3】

約翰壹書四章十八至二十一節:
18 愛裏沒有懼怕,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,因為懼怕含有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成全。19 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20 人若說,我愛神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21 愛神的,也當愛他的弟兄,這是我們從祂所受的誡命。

約翰在十八節接着說,『愛裏沒有懼怕,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,因為懼怕含有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成全』。這節的頭一句直譯是:『懼怕並不在愛裏』。『懼怕』不是指懼怕得罪神,並受神審判,(彼前一17,來十二28,)乃是指懼怕我們已經得罪神,要受神的審判。『愛』是指前節所說得了成全的愛,就是我們用以愛別人之神的愛。完全的愛就是我們用神的愛愛人,而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的愛。這樣的愛把懼怕驅除,使我們不怕主再來時會受祂的刑罰。(路十二46~47。)

約翰在四章十八節告訴我們,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成全。這意思就是懼怕的人沒有活在神的愛裏,使神的愛在他裏面得以完全的顯明。

約翰先在四章十二、十七節說,神的愛需要在我們裏面得以成全。然後他在四章十八節說到在愛裏得成全。這指明我們與神聖的愛有了調和。愛在我們裏面得成全的時候,我們就在愛裏面得了成全,因為我們成了愛,愛也成了我們。

四章十九節說,『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』。神先愛我們,將祂的愛注入我們裏面,並且在我們裏面產生出愛來,使我們能用這愛愛神,並愛眾弟兄。(約壹四20~21。)四章二十節說,『人若說,我愛神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』。凡習慣恨弟兄的,就證明他不是住在神聖的愛裏,也不是住在神聖的光中。(約壹二9~11。)我們住在主裏面,就住在神聖的愛裏,也住在神聖的光中,我們就不恨弟兄,反倒習慣愛他們,在神聖的光與神聖的愛裏活出神聖的生命。

約翰在四章二十一節說,『愛神的,也當愛他的弟兄,這是我們從祂所受的誡命』。這裏的誡命乃是弟兄相愛的誡命。(約壹二7~11,約十三34。)約翰在這裏所寫的可以簡單概括如下:神就是愛,我們若住在神裏面,就會用祂作我們的愛來愛弟兄。這是約翰在這些經節裏的基本思想。(約翰壹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五篇,至頁)

主不只在祂權能的右手裏拿着七星,並且祂用這右手按着約翰說,『不要懼怕』。我們的主雖然是在榮耀裏,但祂仍滿了愛!這一句話-『不要懼怕』-說出了在福音書裏的基督,說出了主的愛!啓示錄這一卷書原是說到主的審判。然而那些被主的愛所激勵而愛主的人,也就可以不必懼怕,因為『愛裏沒有懼怕;愛旣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』了。(約壹四18。)主原是要顯現給人看,可是有一班人,覺得主的威嚴過於主的慈愛,好像主越顯現,就越不敢親近祂似的。我們看主在這裏是用祂的右手按着約翰說,『不要懼怕』;我們向着這一位慈愛的主,如果沒有甚麼間隔,那就當你輭弱時,祂要加力給你,當你懼怕時,祂要安慰你。(榮耀的教會第一篇,至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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