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約翰一書第三章

週六 信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名【1】

約翰壹書三章二十一至二十四節:
21 親愛的,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,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;22 並且我們不論求甚麼,就從祂得着;因為我們遵守祂的誡命,也行祂看為可喜悅的事。23 神的誡命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並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誡命彼此相愛。24 遵守神誡命的,就住在神裏面,神也住在他裏面。在此我們就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,乃是由於祂所賜給我們的那靈。

約翰在三章二十三節接着說,『神的誡命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並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誡命彼此相愛』。這是前後經文中所題誡命的摘要。這一切的誡命可摘要為二:一為信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一為彼此相愛。頭一個是與信有關,第二個是與愛有關。信是我們在與主的關係上接受神聖的生命,愛是我們在與弟兄的關係上活出神聖的生命。信摸着神聖生命的源頭,愛彰顯神聖生命的素質。這二者都是信徒活出住在主裏面之生活所必需的。

按照約翰福音,信和愛是我們享受神的兩個條件。我們要接受神並享受神,就必須相信主耶穌;我們也必須愛祂,並且彼此相愛。(約翰壹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九篇,至頁)

神已經出來了。神已經到地上來了。神已經道成肉身來到地上了。神已經藉着拿撒勒人耶穌顯明給世人了。神已經活在地上了。二千年來,神已經顯在我們中間了。神已經被傳揚在我們中間了。神今天要問你和這位拿撒勒人耶穌的關係是如何。本來我們不知道神是怎樣的一位神,好像祂是虛無渺茫的。但是,我們感謝神,祂已經來到世上了,祂已經住在我們中間了。祂不只是神,祂也是人。祂是道成肉身的。祂釘在十字架上,是要贖我們的罪。今天,就是這位拿撒勒人耶穌要問你和神的關係是如何。這位拿撒勒人還在地上。今天就是要你和我下一斷案,今天就是看你和我對於祂是如何。你對這位拿撒勒人是如何,就是你對神是如何。因為這位拿撒勒人耶穌,是道成肉身,是神穿上了肉身,來到世人中間。所以,人對待祂是如何,就是對待神如何。

有一件事最寶貝!從今天起,人下地獄,不是因為許多零零碎碎的罪。人下地獄,到底是為甚麼緣故呢?將來,許多人下了地獄,還不明白他是為甚麼罪下地獄。人下地獄,並非因說謊,並非因殺人,並非因放火。所有在地獄裏的人,只有一個罪,就是不信神的兒子。『信祂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』。(約三18。)人被定罪,不是因殺人,不是因放火;人被定罪,只有一個原因,就是因人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不信神兒子的名,就是和神沒有發生正當的關係。聖經的邏輯學就是這樣:不信的人被定罪,就是因人不信神。神就是注重這個罪。

聖經裏給我們看見的,就是自主降生以後,聖靈所責備的人,只有一個罪,就是人不信的罪。『祂[聖靈]旣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,為義,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;為罪,是因他們不信我…』。(約十六8~9。)為罪自己責備自己,就是因為不信。不信,就是你和基督沒有正當的關係。(十二籃第十輯第一篇,至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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