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猶大書第一章

週六 保守你們不失腳【3】

猶大書二十四至二十五節:
24 但願榮耀、尊大、權能和權柄,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歸與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,並使你們無瑕無疵,歡歡樂樂站在祂榮耀之前的,獨一的神我們的救主,25 從萬世之前,並現今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。

二十四、二十五節有這封書信的結語。二十四節說,『但願榮耀、尊大、權能和權柄,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歸與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,並使你們無瑕無疵,歡歡樂樂站在祂榮耀之前的,獨一的神我們的救主』。在這結束的讚美裏,作者清楚指明,雖然他囑咐信徒要在二十至二十三節所說的事上竭力,但惟有神我們的救主能保守他們不失腳,並使他們無瑕無疵,歡歡樂樂的站在祂榮耀之前。榮耀是在輝煌中的彰顯,尊大是在尊貴裏的偉大,權能是在能力裏的力量,權柄是在管治中的能力。所以是但願在輝煌中的彰顯、在尊貴裏的偉大、在能力裏的力量、在管治中的能力,歸與獨一的神和我們的救主。(猶大書生命讀經第三篇,至頁)

關於保守的聖經節,我最喜歡的就是猶大書二十四節。它比其他的聖經節更特別,告訴我們神的名字叫甚麼:『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,叫你們無瑕無疵,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,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』。神的名字是甚麼呢?神的名字就是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的,神的名字就是那能叫你們無瑕無疵,歡歡喜喜站在祂榮耀之前的,神的名字就是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。這就是我們的神。甚麼叫作不失腳呢?不是說神保守我們永不跌倒,是說神保守我們永不失腳。跌倒是臥在地上,失腳不過是顛一下。它說,神能保守我們不顛一下。神不只叫我們不跌倒,神甚至叫我們不失腳。

請你記得,聖經裏所有的道理都不能以罪人作出發點,而要以主耶穌作出發點。如果以罪人作出發點,那就糟了;如果以主耶穌作出發點,那纔清楚。如果以罪人作出發點,罪的問題就會看不清楚。有許多事情,我們不以為是罪;有許多東西是頂污穢的,我們把它當作頂清潔的:有許多事情是頂輭弱的,我們把它當作頂剛強的:有許多事情是頂羞辱的,我們把它當作頂榮耀的。就是我們作了基督徒之後,有許多犯罪的事,我們還以為是榮耀的。就是認識神的人,還有許多沒有審判的罪。當他作基督徒的時候,他還有許多罪,以為是有榮光的。如果信主的人對於罪還看不清楚,何況罪人呢!有許多的罪,神在主耶穌身上早已審判過了,但是我們作罪人的時候看不見那是罪,一直到信主耶穌之後纔清楚那是罪。罪人不清楚,信主耶穌的人纔清楚。但就是基督徒也靠不住,他還有許多事情沒有看見。

所以一個人會不會失去救恩,如果憑着人自己來看,就永遠看不見。如果從你來看聖經的真理,那整個就給你弄亂了。你以為這一個是大的,那一個是小的。乃是等你從主耶穌那裏看過來的時候,你纔清楚。問題不是你能不能保守救恩,問題是主能不能保守救恩。

正當的眼光都是從主那裏發出來的。如果要我們保守,不要說兩天,就是兩個鐘頭也不行。如果是主保守,義人雖然一天七次跌倒,還要爬起來。問題不是你能,問題乃是神能。(神的福音卷二第十六篇,至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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