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歌羅西書第一章
週二 遷入神愛子的國裏【1】
歌羅西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:
13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,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裏;14我們在愛子裏得蒙救贖,就是罪得赦免。
保羅在一章十三節說,『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,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裏』。保羅這裏的話,與他往大馬色的路上主對他所說的話一致。按照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,主吩咐保羅說,『叫他們的眼睛得開,從黑暗轉入光中,從撒但權下轉向神,又因信入我,得蒙赦罪,並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得着基業』。在這一節和歌羅西一章十二至十三節中,保羅都說到黑暗、光、權勢、聖別的人、以及分或基業。毫無疑問的,保羅對歌羅西人所說的話,反映出在他悔改時主對他所說的話。
黑暗的權勢是指撒但的勢力。神是光,而撒但是黑暗。撒但黑暗的權勢就是在諸天界裏,在空中邪惡的勢力。(弗六12。)這個邪惡是指背叛神的一些東西。在諸天界裏邪惡、背叛的勢力,乃是撒但的國,就是黑暗的權勢。黑暗與死亡有關。黑暗在那裏,死亡就在那裏。黑暗抵擋光,而光和生命有關。撒但、黑暗和死亡,與神、光、和生命是相對的。根據彼前二章九節,我們乃是蒙召出黑暗、進入神奇妙之光。黑暗就是那是死亡的撒但,光乃是那是生命的神自己。脫離黑暗的權勢,就是脫離掌死權的魔鬼。我們藉着基督的死,(西二15,)和基督在復活裏的生命,(約五24,)已經蒙拯救脫離魔鬼撒但。
我們不僅蒙拯救,脫離黑暗的權勢,也遷入神愛子的國裏。子的國乃是基督的權柄。父的愛子乃是父愛的對象,帶着復活裏的權柄,在神聖的愛裏對我們作生命的具體化身。作神聖生命具體化身的子,乃是父愛的對象。具體化在子裏的神聖生命,在神聖的愛裏賜給了我們。因此,神聖之愛的對象,帶着復活裏的權柄,在神聖的愛裏對我們作生命的具體化身。這就是神愛子的國。
舉例說明神愛子的國,比充分解釋愛子的國要容易些。想想看你的經歷。當我們認識主耶穌是這樣的可愛可親,我們就開始愛祂。我們一愛主耶穌,就感覺到愛的甜美。這個愛的感覺不僅包括了主耶穌,也包括了我們。我們曉得,我們也是神聖之愛的對象。我們旣是這神聖之愛的對象,自然而然的就在一種支配或管理之下。我們開始愛主耶穌以前,可以為所欲為。但我們越說,『主耶穌,我愛你』!我們就越沒有自由。我們開始愛主耶穌以前,還不覺得有這樣的管理和約束。我們待別人不好,或是享受屬世的娛樂,一點也不覺得裏頭的約束。但我們成了愛主耶穌的人之後,就進到祂的管理之下。這個管理並不嚴酷;相反的,乃是甜美而愉快的。哦,我們是在這甜美的方式中,受約束和管理!因着主在我們裏頭的管制是甜美的,我們就用不着操心會說閒話,或有不討祂喜悅的思想。我們在愛的甜美中,受最大的管理和約束。這就是神愛子的國。(歌羅西書生命讀經,三三至三九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