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伴读
提摩太前书第五章
周六 祂来担当我们的罪【1】
提摩太前书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:
22 给人按手不可急促,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,要保守自己纯洁。23因你胃口不清,屡次患病,再不要照常喝水,要稍微用点酒。24有些人的罪是显明的,先去受审判;也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了去的。25照样,善行也有显明的;就是那些不显明的,也不能隐藏。
二十四节的罪指明本节是接续二十二节。这里解释说,有些人的罪是先被显明的,有些是后被显明的。因此,不可急促给人按手。这里所说对罪的审判是个原则,可用于人的审判,也可用于神的审判。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了去的,指其它人的罪现在是隐藏的,随后却要被显明,随后受审判。(提摩太前书生命读经,第十篇)
神极爱世人;为什么要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呢?你要知道人得罪了神。如果要人担当罪的话,人该怎么担当呢?罪的工价就是死。我里面有罪发动引诱我,叫我死,这死是人犯罪当得的刑罚。人因为得罪神的缘故,所以就背负、担负罪的结果,就是死。所以神是我们的对方。祂要来担负我们的责任,祂要来担负我们罪的结果,神就非死不可。但是提前六章十六节告诉我们说,神是不死的。神虽然甘心乐意到世上来担当我们的罪,来死,来灭亡,来沉沦,但神这样作是不可能的,因为在神身上,死根本是不发生效力的,是没有可能的。所以神要来担当人得罪祂而有的刑罚,神就取了人的身体,就像希伯来十章五节告诉我们的,当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,说,“神啊,……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。”神替基督预备了身体作什么?是要叫基督能献上自己作燔祭,作赎罪祭。主说,燔祭和赎罪祭,是神所不喜欢的,今天我献上身体来对付人罪的问题。(来十6。)所以你看见主耶稣成了一个人,到世界来钉十字架。
因为祂是神,所以祂才有资格钉死在十字架上。因为祂是人,所以祂就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。这两句话必须分清楚:祂是神,所以祂有资格可以钉;祂是人,所以祂能钉。祂是对方,祂到人这一边来受刑罚。所以你看见,神成了人,神到人中间与人联合,背负人的重担,担当人一切的罪。所以你看见说,如果救赎的工作是义的,拿撒勒人耶稣定规是神。拿撒勒人耶稣如果不是神,救赎就定规不是义的。我每一次看十字架的时候,我自己常常说,这就是神。因为如果他不是神,祂的死就是不义的。祂的死不能救我。
祂遵行神的律法。祂真是顺服神,祂是一个圣洁的人,祂是一个顺服的人,我们看见祂真是一个完全的人。拿撒勒人耶稣真是充满了义,祂真是一个义人。从古到今只有一个人可以因行律法得救,就是拿撒勒人耶稣。祂不必遵行律法,但是祂遵行了律法。圣经说,必须遵行律法才能得着律法的义,有了义就得着生命。律法说,作这个就必得生。‘作这个,’就是行律法。凡有律法之义的,就必得生。神说这句话,对于全世界的人只有一个用处,就是定人的罪,证明人是罪人。神赐给我们律法,就是用以证明说,你和我都是罪人。(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八册,神的福音(卷一),第六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