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提摩太前書第三章

週二 長老職分的要求很嚴【2】

提摩太前書三章三至五節:
3不醉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和藹,不爭競,不貪財;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兒女凡事莊重服從。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怎能照料神的召會?

在三節保羅列舉其它的資格:『不醉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和藹,不爭競,不貪財』。

提前三章二節的端正規矩,原文的意思也是端莊合宜,意卽與處境相稱。端正規矩,端莊合宜,就是有始終與處境相稱的行為。旣不太快,也不太慢;旣不太大膽,也不太膽怯。端莊合宜的人,乃是始終作適宜之事的人。端莊合宜的人需要說話的時候就說話,必須安靜的時候就安靜;適合笑的時候,他也能笑。

這項資格顯示,作長老是何等的難。說作長老是地上最難的工作,並不過分。卽使要符合端正規矩或端莊合宜這一項資格,也是相當難的!長老甚至在使用電話的方式上也該端莊合宜。一面,他不該說得太長;另一面,他的談話若太簡短,也許會得罪別人。我們甚至在使用電話這件事上,也可能走極端。一個極端是一位元弟兄把電話聽筒拿開,拒絕與任何人說話,另一個極端是他的電話談話太長;二者都不端正規矩。

長老在對別人說話的方式上也該端正規矩;有時他們需要大聲說話,有時他們應當輕聲說話。

不僅如此,他們在理髮的方式上也該端正規矩,頭髮太長或太短都不端正規矩。藉着這幾個例子我們能看見,對長老的要求實際上是無限的。

因為對長老的要求這麼多,這麼難,任何人有野心作長老必是徒然無益。有這野心的人根本不知道作長老是多麼難。一位弟兄若是對主的恢復沒有真正的渴望和單純的動機,他就不該想作長老。他應當在召會以外,而不是在追求長老職分上,滿足他的野心。召會不是弟兄滿足野心的場所。

長老職分的要求很嚴,並且條件極高。為這緣故,我同情長老。我從經歷知道,他們甚至會在半夜接到電話。他們沒有選擇,只有接電話,並照顧打電話之人的處境。

在這裏我要對作長老兒女的人說安慰和鼓勵的話。長老的兒女也許因着他們的父親把這麼多時間給召會的事實而困擾。長老若沒有把充分的時間給召會生活,他就無法好好盡他的職責。然而,因為召會花了他這麼多時間,他給兒女的時間就相對的少了。我要鼓勵長老的兒女曉得,他們的父親把時間給召會,是非常蒙神悅納的。兒女也許暫時有些艱難;但主會賞賜他們。他們不該因着他們的處境失望,卻該喜樂,他們的父親已將生命和時間獻給主的恢復。至終,長老的兒女會享受主的賞賜。

作為長老,對他的家庭和召會是很大的祝福。弟兄渴望得監督的職分,的確是值得的。雖然作長老是最艱難的工作,卻是很大的祝福。

在主恢復裏眾召會中作長老的人,是從主接受負擔,並照着召會屬靈眼光的見識、監督、和先見而蒙揀選。他們不是選舉出來的,並且他們與不同宗派裏所謂的長老迥然有別。(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,第五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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