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提摩太前書第一章
週一 神的經綸【2】
提摩太前書一章一至四節:
1照着神我們的救主、和基督耶穌我們的盼望的命令,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,2寫信給那憑信作我真孩子的提摩太:願恩典、憐憫、平安,從父神和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歸與你。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,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,好囑咐那幾個人,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,4也不可注意虛構無稽之事,和無窮的家譜;這等事只引起辯論,對於神在信仰裏的經綸並無助益。
一章四節裏神的『經綸』,原文,家庭律法;含分配意,(字尾與約十9的草場同源,含分配草場給羊羣意,)指家庭管理,家庭行政,家政,引伸為行政(分配)的安排(dispensation),計畫(plan)或經綸(economy),所以也是家庭經營。神在信仰裏的經綸,乃是神的家庭經營,神的家庭行政,要在基督裏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,使祂得着一個家彰顯祂自己,這家就是召會,(三15,)基督的身體。使徒的職事乃是以神這經綸為中心;(西一25,林前九17;)然而那些異議者不同的教訓,被神的仇敵利用,使神的子民從這經綸岔出去。在地方召會的行政和牧養中,我們必須使眾聖徒完全清楚這神聖的經綸。
使徒保羅在本書第一章所擺出來的,乃是神的經綸對抗不同的教訓。神的經綸是在信仰裏,(4,)不同的教訓是以律法為本、為中心。(7~10。)所以這就是信仰對律法,如加三所對付的。(加三2、5、23~25。)凡以律法為本、為中心的教訓,都是不健康的,(10,)惟有神在信仰裏的經綸,對抗以律法為本、為中心的教訓,纔是健康的,能叫人因信靠基督而得永遠的生命,(16,)有分于神永遠的計畫,就是神在信仰裏的經綸。這就是可稱頌之神所託付與使徒保羅那榮耀的福音。(11。)人若丟棄這信心和無虧的良心,就在信仰上猶如船破於深海中。(19。)(恢復本聖經,提前一4註4)
我的負擔完全集中于神的經綸。這是我四十多年來的負擔。我在美國盡職的年間,沒有教導神的經綸以外的任何事情。
按照聖經,神不是先要得着國,乃是先要得着家,得着家人。一旦祂有了家人,祂的家人會自然而然成為祂的國。祂若不能得着家人,家庭,家,就不能得着國。因此,神的經綸首先是祂的家庭經營的事。
第二,神的經綸就是祂的家庭行政,要在基督裏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,使祂得着一個家彰顯祂自己,這家就是召會,基督的身體。
保羅在提前一章四節告訴我們,神的經綸是在信仰裏。神分賜到我們裏面完全是藉着信。神的經綸是在信仰裏的,就是在信仰的範圍和元素裏得以開始而發展的。神的經綸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,不是在天然的範圍裏,也不是在律法的行為裏,乃是因着相信基督,藉着重生,在新造屬靈的範圍裏。(加三23~26。)因着信,我們由神而生,成為祂的兒子,有分於祂的生命和性情以彰顯祂。因着信,我們被放在基督裏,成為祂身體的肢體,分享祂一切的所是,叫祂得着彰顯。這就是神照着祂新約的經綸,在信仰裏所完成的計畫(安排)。(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,第一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