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提多書第三章

週五 分門結黨的人【4】

提多書三章十至十三節:
10分門結黨的人,警戒過一兩次,就要拒絕;11知道這等人已經深入歧途,雖定自己的罪,仍是犯罪。12我打發亞提馬或推基古到你那裏去的時候,你要趕緊往尼哥波立去見我,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裏過冬。13你要趕緊給律法師西納和亞波羅送行,叫他們沒有缺乏。

提多書三章十至十一節說,『分門結黨的人,警戒過一兩次,就要拒絕;知道這等人已經深入歧途,雖定自己的罪,仍是犯罪』。分門結黨的人,指異端、分派的人,在召會中照着自己的意見形成派別,而造成分裂。前面一節所說智慧派的猶太教,應當與此有關。分裂是基於不同的教訓;這是十節在九節之後的原因。有些信徒也許堅持律法的教訓,而這樣作就形成分裂。

在十節保羅囑咐提多,分門結黨的人,警戒過一兩次,就要拒絕。為了在召會中維持良好的秩序,分門結黨和分裂的人,警戒過一兩次,就要拒絕。因為這樣的分裂是會傳播的,這樣的拒絕是為着召會的益處,而停止與傳播分裂的人交往。

保羅在十一節說嚴厲的話,他說分門結黨的人已經深入歧途,雖定自己的罪,仍是犯罪。深入歧途,直譯,轉出路外。這比轉離正路更甚。(一14。)已經這樣深入歧途的人,在神新約的經綸上,是已經被破壞、損壞、毀壞了。

保羅告訴我們,分門結黨的人定自己的罪。分門結黨的人獨處時,裏面深處也許有定罪的感覺。他知道他沒有真正的平安。他口裏也許說他不被定罪,心裏深處卻有疑問和不安的感覺。有些離開主恢復的人為各種事厲害的爭辯,但裏面沒有真實的平安;反之,他們定自己的罪。他們裏面若沒有定罪的感覺,就不會掙扎着表白自己,並且要說服別人自己是對的。他們自我表白的努力,表明他們定自己的罪。

我們將注意力導向神關於基督與召會的經綸時,必須遠避不同的教訓。這些教訓也許合乎聖經,講說這些教訓的一些傳道人,也許講得很動聽、很吸引人。然而,我們必須分辨這樣的講說是否以基督與召會為中心,是否加強信徒活基督並實行召會生活。

許多尋求的基督徒所受到的打岔,不是由於異端,乃是由於聖經中某些受人喜愛的美好教訓。許多基督徒對林前十三章有深刻的印象,他們珍賞關於本章的信息。雖然他們對愛和彼此相愛的需要也許談得很多,卻忽畧了召會生活。

今天基督徒珍賞詩篇。對許多人而言,在聖經中詩篇是他們最喜愛的一卷。然而,全神貫注於詩篇,可能使我們偏離活基督,也可能鼓勵並加強我們僅僅成為強調虔誠生活的信徒。不僅如此,有些人也許偏離了召會生活,甚至完全忽畧召會生活。他們甚至可能批評召會中某些人,不像他們那樣強調靈修時間。

我們如何分辨那些信息要接受,那些要遠避?雖然我們必須反對異端,卻不該反對不是異端的教訓。但不以神的經綸為中心的教訓,卽使是健全的,我們也不該留意。我們需要遠避不同的教訓,並專注於關於基督與召會之神的經綸。(提多書生命讀經,第六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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