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提多書第一章
週三 一城只該有一個召會【2】
提多書一章五至八節:
5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,是要你將我所未辦完的事辦理妥當,又照我所吩咐你的,在各城設立長老。6若有人無可指責,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,兒女是信主的,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、或不服約束的,就可以設立。7因為監督是神的管家,必須無可指責,不任性,不暴躁,不醉酒滋事,不打人,不貪卑鄙的利益;8卻樂意待客,喜愛良善,清明自守,義、聖、節制;
提多書一章五節說,『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,是要你將我所未辦完的事辦理妥當,又照我所吩咐你的,在各城設立長老』。這裏的各城,比較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的各召會,不僅指明地方召會行政的界限就是該召會所在的城,也指明一城只該有一個召會。一個地方召會的長老職任,應當包括該召會所在的全城。這樣在一城裏惟一的長老團,就保守基督身體惟一的一,不至受破壞。一城只該有一個召會同一個長老團。毫無疑問,這實行在新約中有清楚的實例說明,(徒八1,十三1,羅十六1,林前一2,啓一11,)這實行也是維持地方召會正確的秩序絕對必要的條件。因此,使徒所囑咐提多辦理妥當的事,頭一件就是要在各城設立長老。(提多書生命讀經,第一篇)
行傳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到眾召會在路司得、以哥念、和安提阿各城的建立。保羅和巴拿巴對特庇城傳了福音,使好些人作了門徒之後,(20~21,)『就回路司得、以哥念、安提阿去』。(21下。)這不是他們受差遣開始這次盡職旅程的安提阿,(十三1,)乃是彼西底的安提阿,是在小亞細亞。
在加拉太的各召會裏,選立了長老。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說,『二人在各召會中為他們選立了長老,又禁食禱告,就把他們交托所信入的主』。這裏的各召會,等於提多書一章五節的各城。將這兩個說法作比較,不僅指明地方召會行政的界限就是該召會所在的城,也指明一城只該有一個召會。一個地方召會的長老職任,應當包括該召會所在的全城。這樣在一城裏惟一的長老團,保守了基督身體惟一的一,使其不至受破壞。一城只該有一個召會同一個長老團。亳無疑問,這實行在新約中有清楚的實例說明,(徒八1,十三1,羅十六1,林前一2,啓一11,)這實行也是維持地方召會正確的秩序絕對必要的條件。
在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,由使徒分別選立長老的各召會,都是在一年之內建立的。因此,在這些召會中所選立的長老,不可能很成熟。他們被看為長老,必是因為他們在信徒當中較為成熟。他們不是由會眾投票選舉的,乃是使徒照着他們在基督裏生命成熟的程度選立的。他們受使徒囑咐在召會中要顧到領頭和牧養的事。(參提前三1~7,彼前五1~3。)
啓示錄一章四節說到『在亞西亞的七個召會』,而十一節說,『你所看見的,當寫在書上,寄給那七個召會:給以弗所、給士每拿、給別迦摩、給推雅推喇、給撒狄、給非拉鐵非、給老底嘉』。亞西亞是古羅馬帝國的一省,那裏有十一節所題的七個城。七個召會不是都在一個城裏,乃是分別在那七個城裏。(新約總論—第七册,第一百九十八篇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