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彼得前書第一章

週二 重生了我們【1】

彼得前書一章三節:
3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贊的,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,重生了我們,使我們有活的盼望。

在一章三節彼得宣告,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重生了我們,使我們有活的盼望。這裏我們看見彼得又使用形容辭:他不是僅僅說到神的憐憫,乃是說到祂的大憐憫。保羅也說到神的憐憫,但他沒有用『大』這個形容辭來描述。

我們從三節看見,父不但揀選了我們,也重生了我們。在一至三節有按着以下順序的四個動作:揀選、聖別、救贖和重生。在已過的永遠裏神揀選我們,選上我們。然後祂的靈臨到我們,分別我們。接着,我們蒙耶穌基督的血所灑,就是應用祂的救贖。我們外面被血所灑的那一刻,我們裏面就被聖別的靈所重生。所以,在神的揀選,那靈的聖別,以及基督的救贖之後,我們蒙了重生。

重生,就如救贖和稱義,是神完全救恩的一面。救贖和稱義解決了我們與神之間的難處,使我們與神和好;重生是用神的生命點活我們,把我們帶進與神生命的關係,生機的聯結裏,因此帶來並產生活的盼望。這樣的重生是藉着基督從死人中復活而成全的。當基督復活的時候,我們這些信祂的人全都包括在祂裏面。因此我們也與祂一同復活。(弗二6。)在復活裏,祂把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,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祂一樣。這是我們重生的基本因素。

重生是在人的生命以外,接受另一個生命,神聖的生命。我們都從父母接受人的生命。但因着神的揀選,那靈的聖別,和基督的救贖,神生了我們,重生了我們。結果,我們就有了第二次的出生。藉着重生,父神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。所以,第一次的出生是我們屬人生命的出生,第二次的出生是神聖生命的出生。我們都已由神聖的生命所生。這就是重生的意義。

在彼前一章三節,彼得告訴我們,我們蒙了重生,使我們有活的盼望。使我們有,原文的意思是生出,結果,為要。神重生了我們,為要使我們有活的盼望。這盼望卽我們今天寄居時對將來的盼望;不是客觀事物的盼望,乃是生命的盼望,就是永遠生命連同一切無窮盡神聖福分的盼望。這盼望該叫我們全然寄望於那要來的恩典。(13。)

我們蒙基督的血所灑時,賜生命的靈立刻進入我們裏麵點活我們。我們可以把『生命』這辭當作動辭,說,那靈進入我們裏面『生命』了我們。從前我們是死的,全然沒有盼望,但我們藉着賜生命的靈得了生命,使我們有活的盼望。現今我們有盼望,就是我們這人的每一部分都會得着生命。這是活的盼望。與未得救之人有關的一切都是死的。但被神用神聖生命重生的人卻有盼望,這盼望就是一切都要被點活,因而成為活的。

在約翰福音裏,使徒約翰說到重生。雖然保羅沒有使用『重生』或『再生』這辭,但他在林前四章所說的指明重生:他告訴信徒,他藉着福音生了他們。這與重生有關。但惟有彼得清楚告訴我們,我們如何重生,以及我們重生的結果是甚麼。我們藉着神活而常存的話蒙了重生,結果使我們有活的盼望。(彼得前書生命讀經,第三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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