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希伯來書第十三章

週三 基督為我們完成救贖【1】

希伯來書十三章九至十二節:
9你們不要被各樣怪異的教訓帶入歧途,因為心靠恩典得堅固,不靠祭物作食物,纔是好的;那靠祭物作食物而行的,從來沒有得着益處。10我們有一祭壇,其上的祭物,是那些事奉帳幕的人沒有權利喫的。11原來祭牲的血,由大祭司為着罪帶進至聖所,祭牲的身體,被燒在營外。12所以耶穌為要藉自己的血聖別百姓,也就在城門外受苦。

希伯來十三章十節說,『我們有一祭壇,其上的祭物,是那些事奉帳幕的人沒有權利喫的』。這祭壇必是指十字架,主耶穌為我們的罪在其上將自己當作祭物獻上。(十12。)照舊約獻祭的條例,贖罪祭的血要帶進至聖所或聖所,為着遮罪;贖罪祭的祭牲沒有甚麼給獻祭的祭司或獻祭的人喫,乃要全部燒掉。因此,那些事奉帳幕的人,沒有權利喫祭壇上的贖罪祭牲。(在新約中,主的十字架就是祭壇的應驗。)熱中猶太教者怪異的教訓,企圖用食物將新約信徒帶入歧途,使他們不能享受基督,希伯來十三章十節對此作了有力的反駁。熱中猶太教者着重宗教事奉中所享受的食物,但本書作者辯駁說,在贖罪祭這每年一次為遮罪而獻的基本祭中,(利十六,)沒有甚麼給人喫的。贖罪祭不是給人喫,乃是給人接受遮罪的功效。現今真正的贖罪祭乃是基督,祂已經為我們的罪,將自己獻給神,為我們成就了完全的救贖(比遮罪更好),將我們帶進新約下在祂裏面對神恩典的享受。我們今天所需要的,不是喫舊約事奉中的食物,乃是接受基督獻祭的功效,並且在新約的恩典裏,出到營外,離開猶太宗教跟隨祂。

 希伯來書只陳明基督作贖罪祭,沒有題祂作別的祭物。我們與神之間的問題,基本上是罪的問題,所以贖罪祭就是所有祭物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祭。如果我們罪的問題未得解決,我們與神之間的問題就仍舊存在。本書多次告訴我們,基督將自己獻上,(七27,九14,)都是說到基督將自己當作贖罪祭獻上。因此,十三章的論點乃是這樣:無論希伯來的基督徒參加過多少次節期,喫過多少次禮儀的食物,他們總不能喫贖罪的祭牲。但他們現在享受基督作贖罪祭。這祭是沒有甚麼給在猶太教中的人喫的。不僅如此,十一節說,『原來祭牲的血,由大祭司為着罪帶進至聖所,祭牲的身體,被燒在營外』。基督的身體,被帶到城門外。祂在那裏受死,就某種意義說乃是被焚燒。基督作為贖罪祭,不是作食物,乃是在城門外作犧牲。

十二節說,『所以耶穌為要藉自己的血聖別百姓,也就在城門外受苦』。贖罪祭的血,在遮罪日被帶進至聖所裏為百姓遮罪;祭牲的身體,乃被燒在營外。(利十六14~16,27。)這是豫表基督作真贖罪祭,祂的血被帶進真至聖所裏,為我們完成救贖;祂的身體乃在耶路撒冷城門外,為我們犧牲。

 基督的身體,在城門外為我們在十字架受死;祂的血被帶進至聖所,為要聖別我們。(來十三11~12。)本書向我們揭示,神屬天的呼召是要使我們成為聖別的子民,(三1,)就是聖別歸神的人。基督是那聖別人的,(二11,)祂在十字架上受死,流出血來,又帶着祂的血進入至聖所,(九12,)使祂能藉着祂屬天祭司職分(七26)的天上職事,(八2,6,)作聖別人的工作;並使我們藉着祂的血進入幔內,有分於祂這位屬天的聖別人者。我們這樣有分於祂,就能藉十字架這聖別人的路,跟隨祂出到營外。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七四五至七四八頁)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