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希伯來書第十二章
週六 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【4】
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六至二九節:
26當時祂的聲音震動了地;但如今祂應許說,『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,還要震動天』。27這『再一次』,指明那被震動的,就是受造之物,都要挪去,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。28所以我們旣領受了不能震動的國,就當接受恩典,藉此得以照神所喜悅的,以虔誠和畏懼事奉神;29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。
希伯來十二章二十九節說,『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』。神是聖別的,聖別是祂的性情。凡與祂聖別性情不符的,祂這烈火就要燒盡。希伯來的信徒若偏向神所看為凡俗(不聖)的猶太教,就會成為不聖的,聖別的神旣是烈火,就要把他們燒盡。神不僅是公義的,也是聖別的。我們要滿足神的公義,就需要藉基督的救贖得稱義。我們要滿足神聖別的要求,就需要成為聖別,就是被這位屬天的、現今的、活的基督聖別。羅馬書是為着神的公義,着重稱義;希伯來書是為着神的聖別,強調聖別。為此,希伯來的信徒必須從不聖的猶太教聖別出來,歸與這位在新約下,在子裏已經將自己完全彰顯出來聖別的神。不然他們就會因世俗的老宗教受到玷污,而受這位是烈火聖別之神的對付。那真是可怕!難怪保羅極其關切主的可畏。
希伯來書的中心點,是要把我們帶進神的聖別性情。我們在這一點上若不與神合作,就會干犯祂的行政。干犯神的行政,是神管理行政的事。干犯神的律法,不如干犯祂管理的行政那麼嚴重。神已經啓示,我們若不在祂行政的經綸中與祂合作,反而干犯祂的行政,祂就要懲罰我們。這意思是說,在積極一面我們會失去國度的賞賜;在消極一面我們要受刑罰。在希伯來十章和十二章,我們看見有道路要走,有賽程要奔跑,也有路徑要通過。在這兩章中,也有刑罰、賞賜和國度。這三件事,是構成本書基本觀念極重要的部分。
新約聖經中,沒有一卷像希伯來書這樣清楚啓示出神經綸的中心點,因為其它各卷都沒有把我們指向至聖所,和約櫃內的生命之律。雖然羅馬八章二節題到生命之靈的律,但希伯來書講到生命之律,遠比羅馬書更為透徹。希伯來書的作者警告我們,要接受這書中神經綸的啓示。我們若肯接受,在國度實現時就會得賞賜。我們若不接受,就會因干犯神行政的經綸,而受刑罰。那些沒有質實之官能的人,或不會運用這官能的人,就無法看見這事。我們對這事極其認真而嚴肅,但許多別的基督徒並不是這樣。
雖然我們關心將來的定命,我們還必須有恩典對主說,『主,靠着你的恩典,我不管我的定命,我只要顧到你的經綸。求你顧到我的定命,我要顧到你的經綸。主阿,我要與你合作,不是為着我將來的定命,乃是為着你今天的經綸。我願意看見,曆世紀以來你所未曾實現的經綸,能在這些日子得以完成』。我們都必須有這樣清楚的異象,並一直被帶往前,使神的定旨能在我們中間完成。神要帶領一班忠誠尋求祂的人進入至聖所,使他們經歷生命之律的運行,好成為祂長子這標準模型的團體複製。主的回來是根據於這個團體的複製。這個團體的複製若沒有完成,主是不可能回來的。主能否得着這標準模型的複製,乃在於生命之律在我們裏面的運行。我們已經看過,生命之律旣不在外院子,也不在聖所,乃在至聖所見證的櫃裏。因此,我們必須進入至聖所,深入見證櫃內,經歷生命之律。我們知道生命之律在那裏─就在我們的靈裏。現在只要我們說,『主,靠着你的憐憫和恩典,我在這裏與你合作。我已豫備好,要與你一同往前。主,求你隨意照你所能、照你所願的來作。我不在意我將來的定命;我只在意你今天經綸中的恢復,只在意召會生活正當的恢復。主阿,願一切尋求你的人都被帶到這條路上,好成就你的旨意』!這就是主今天在祂經綸中的恢復。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七二五至七二七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