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希伯來書第九章
週五 基督的第一次顯明【1】
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一至二十六節:
21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一切敬拜用的器皿上。22按着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,沒有流血,就沒有赦罪。23所以,諸天上之物的樣本,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;但那天上之物的本身,必須用比這些更美的祭物去潔淨。24因為基督並不是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,那不過是真聖所的複本,乃是進入了天的本身,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;25祂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,像那大祭司每年帶着牛羊的血進入至聖所;26如果這樣,從創世以來,祂就必須多次受苦了;但如今祂在諸世代的終結顯明了一次,好藉着獻上自己為祭,把罪除掉。
基督的第一次顯明是為着除掉罪。希伯來九章二十六節說,『但如今祂在諸世代的終結顯明了一次,好藉着獻上自己為祭,把罪除掉』。這裏『諸世代的終結』,在原文也可譯為『諸世代的完結』或『諸世代的末了』。這裏是指舊約時代的末了,而馬太二十八章二十節所說這世代的終結,是指召會時代的結束。基督是在創世以前,就為我們被豫定,(彼前一20,)並且祂是從創世以來就被殺的。事實上,祂的被殺是一次永遠的發生在諸世代的終結,就是祂第一次顯明,獻上自己給神,把罪除掉的時候。
基督是在十九個半世紀以前,把罪除掉。在祂完成除罪之前,祭司們天天在獻贖罪祭。但那不是真實的除罪,只是豫表和圖畫。真實的除罪,乃是基督在十字架上,一次永遠完成的。或許你生在二十年前或三十年前,而且在一生中,犯了很多偷竊、撒謊等類的罪。但在十九個半世紀以前,久在你犯罪之先,罪就被除掉了。因此,除罪乃是一項遺贈。首先,除罪是應許;其次,有遮罪作為影兒;最終,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,一次永遠的為罪獻上自己作祭物,應許和影兒就完全實現了。祂『一次被獻,擔當了多人的罪』。因此,在神的眼中,罪已經消失,已經成為歷史了。不要相信撒但、你的感覺和你的失敗,那些都是謊言。你要告訴那些說,『在基督第一次顯明時,罪就被除掉了』。
基督的第一次顯明,也是為着成就永遠的救贖。九章十二節說,『藉着祂自己的血,一次永遠的進入至聖所,便得到了永遠的救贖』。這件事在祂除掉罪的時候就完成了。因此,永遠的救贖也是一項遺贈。
基督的第一次顯明,也是為着成立新約。祂藉着除掉罪和完成永遠的救贖,就成立了新約。因此,新約也是一項遺贈。
最後,基督的第一次顯明也是為着遺贈新遺命。我們已經看過,新約一經遺贈,就成為新遺命。基督第一次顯明時,完成了一切,並且把所完成的一切,列為遺書,留給我們。在這遺書裏,我們得到基督所完成的一切,遺贈給我們。因為一切都完成了,所以祂和我們都不需再作甚麼。我們若有這異象,就看見基督在第一次顯明的三十三年半中,把一切都完成了,並且把所完成的一切列在遺書裏,就是列在新遺命裏。不要認為新約是一本應許的書或豫言的書。不,整本新約乃是遺書。假如你祖父的遺書裏都是應許和豫言,那可能還要八十年纔能實現。你可能活不到那麼久,等不及實現。這正是許多基督徒對新約的看法。今天許多基督徒所有的不是遺書,只是一本應許和豫言的書。他們還在等待那些應許和豫言逐漸應驗。但要記得,甚至啓示錄這卷豫言的書,也包括在新約這遺書之內。正如我在前一篇信息指出的,甚至在啓示錄這樣的豫言書內,許多動辭都是用過去式,指明那些事都已經應驗並完成了。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五六六至五六九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