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希伯來書第八章

週二 更超特的職任【2】

希伯來書八章五至七節:
5他們的事奉,乃是天上事物的樣本和影兒,正如摩西將要完成帳幕的時候,蒙神指示他說,『你要謹慎,照着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模型,作各樣的對象』。 6但如今耶穌已經得着更超特的職任,正如祂也是更美之約的中保;這約是憑更美的應許立定為法的。7原來那第一約若沒有瑕疵,就沒有尋求第二約的必要了。

舊約中地上祭司的職任雖好,但新約中我們的大祭司基督,在天上的職任卻更超特。更超特的原因,在於以下各點:

 一 作那基於更美應許所立定為法之更美之約的中保

 在今天這祭司職分裏,我們有一位在神與我們之間的人作為中保。這位中保又是執行者,來執行遺囑,執行遺命。基督這位中保,是在復活裏新約(新遺命)的執行者,這新遺命是藉祂的死遺贈給我們的。

 基督為我們所立定為法,並遺贈給我們的約,就是新遺命,乃是更美之約。這更美之約不僅是憑更美之律法(內裏生命的律法─10~12)的更美應許立定為法的,也是藉着基督更美的祭物,(九23,)和基督更美的血而完成的;更美的祭物為我們成就了永遠的救贖,(12,)更美的血潔淨了我們的良心。(14。)不僅如此,這更美之約的大祭司,活神永遠的兒子,也在更大、更全備的帳幕裏,(11,)盡更超特的職任。(八6。)

  這更美的約,是憑更美的應許立定為法的。(6。)這更美的應許,是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所賜,而在希伯來八章八至十二節和十章十六至十七節所引用的,說到兩件事,就是赦罪和生命的律。在舊約裏沒有赦罪,只有遮罪。在新約裏,我們不僅是罪得遮蓋,更是罪得赦免。在新約裏,今天我們也有生命的律,而不是有字句的律法。

 二 完成更美的約

  基督這位有更超特職任的屬天執事,來實施更美的約。祂乃是藉着使新約的事實生效,而實施更美之約。以後我們要看見,新約裏每一個事實,乃是藉着這位有更超特職任的屬天執事,而能一一生效。基督這屬天的執事,執行新約裏的遺贈。凡在約裏的事實,都是遺命裏的遺贈。事實與遺贈有甚麼分別?事實就是指一些已成就的事,但還沒指定要遺贈給人。已成就的事實一旦遺贈給人,就立卽成為指定給我們的遺贈。約和遺命之間的分別乃是:在約裏的一切都是事實,而在遺命裏的一切都是遺贈。從前在約裏的事實,如今在遺囑裏、在遺命裏,成為給我們的法定遺贈。新約裏有四個事實,現在都成為新遺命裏給我們的遺贈:不義得了寬恕,罪得了赦免;生命之律的分賜;得着神為福分,以及作祂子民的福分;內裏認識主的能力。在以下各篇信息中,我們要更清楚的來看這些項目。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四八三至四八五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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