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发觉自己是罪人

律法的要求是对的,但我们这个人不对!因为我们在本性上彻头彻尾是个罪人,不过没有律法的设立,我们就一直不发觉自己是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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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性的败坏

当神尚未向我们有什么要求时,一切仍可维持水波不兴,平安无事的光景。可是当神在我们身上有了些微要求时,我们那罪性的败坏,就有机会来一次盛大展览了!“使罪借着诫命成为极其罪恶的”。(罗七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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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识透了我们的本相

“……非律法说,‘不可起贪心’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”(罗七7)神识透了我们的本相,祂知道我们从头到脚都充满了罪,我们在讨祂喜悦的事上,是全然软弱,并毫无所能。难处就在于我们对这些没有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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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到圣洁的神面前

保罗就是因着律法才真实地认识了自己。这律法是从“不可起贪心”开始的,无论保罗对律法其它部分的经历如何,这第十条诫命是使他看见自己本相的。这诫命把他面对面地带到圣洁的神面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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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自己不再有盼望

一个基督徒要得拯救,他第一件事就必须知道神对他这个人没有盼望,从今以后,他对自己也不再有盼望。神知道你是没有一点力量,什么都不能做,所以才把你钉在十字架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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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命真实的测量

我们可以认识到十字架在生命上所彰显的。在外表上,那生长在地面的,只是一棵脆弱的百合花,但深藏在地下的部分,却比那显在地面上的多出了几百倍!灵命真实的测量,就是在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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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地入账

“一人既替众人死,众人就都死了。”(林后五14)
假若我有两块钱,我当如何记账?我可否写一元九角五分或二元五角呢?不,我必须按实际的钱,正确地入账。神叫我们记账:“我已经死了”。是基于基督替我们死的事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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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算自己是死的

为什么神说我们要算自己是死的呢!因为我们是已经与主同死了。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时,我也在祂里面同钉了。所以我算这是事实,并且算我自己向罪是死的,但在基督耶稣里向神却是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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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浸是作见证

除非我们的眼睛被神开启,看见我们已经在基督里死了,并与祂一同埋葬,那我们就没有权利可以受浸。我们踏进水里的原因,是由于我们认识到在神的眼光中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了!我们就是为此作见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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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省是一种致命伤

对于神的子民,最残害属灵生命的就是向内注视自己。自省是一种致命伤。我们很容易认识罪是致人死命的毒物,但对自省之为害,却不易于明显察觉。那难以觉察的隐疾,比明显的病症更为可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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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留意祸患

如果我问:“骄傲是错吗?”你知道那答案。如果我再问:“嫉妒又如何呢?”你也必答:“当然是错的!”然而,你竟能一日之内多次向内注视自己,尚认为自己所作的是特别属灵,却完全没有留意到它的祸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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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上的国民

我们知道我们是属天的,并且是已经在天上了!所以我们基督徒不是在自我努力争取往天上去。我们现在是天上的国民,我们一切的爱慕和感情,也都是坚定的维系于天上。(腓三2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