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哥林多後書第九章

哥林多後書九章八至九節:

8 神能使各樣的恩典向你們洋溢,使你們在凡事上常常十分充足,能洋溢出各樣的善工。9 就如經上所記:『他分施周濟貧賤,他的義存到永遠』。

九章八至九節說,『神能使各樣的恩典向你們洋溢,使你們在凡事上常常十分充足,能洋溢出各樣的善工。就如經上所記:『他分施賙濟貧賤,他的義存到永遠。』』有各種的恩典。提多在哥林多信徒中間,把各樣的恩典帶給他們。我們今天也需要各種的恩典,其中有一種,就是給與的恩典。(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,四〇九頁)

恩典是甚麼?恩典沒有別的,恩典就是神以無條件的愛、無限量的愛,為着無依無靠的人,為着不配的人、犯罪的人,白白的成功了極大的事。神的恩典是甚麼呢?神的恩典就是神替人作事。律法是神要求人為祂作事,而恩典是神替人作事。所以甚麼是律法?律法是神自己出來要求人為祂作事。甚麼是行為?行為就是人自己出來給神作事。甚麼是恩典?恩典不是神向人要求,恩典不是神接受人的作為,恩典是神出來有所作為。神出來為着人,替人作事,這就是恩典。

我們看見新約聖經裏不注重律法的原則,甚至反對律法的原則。為甚麼呢?因為根本上律法和恩典是不能調和在一起的。是神作事呢?或者是人作事呢?是神到人中間來送東西呢?或者是神到人中間來討東西呢?如果是神出來討東西,那是律法的時代;如果是神出來送東西,那是恩典的時代。你不能彀到人家裏去送錢,又到人家裏去討錢。所以律法和恩典是絕對相反的兩個原則,是沒有法子調和在一起的。人如果要得着恩典,就必須把律法丟在一邊。人如果要跟從律法,就必定從恩典中墜落。

人如果跟從律法,他必須要神接受他的行為。如果有律法的原則,有行為的原則,人如果要給神,人就必須將神所要求的給神。這就是聖經裏所說的,人的行為就是人對於神律法的答案。神的律法要我這樣這樣作,我就這樣這樣作來答應祂。這在聖經裏就叫作行為。所以有了恩典,律法和行為的原則就被放在一邊。你看見是神來為人作事,不是人來替神作事。

我們常常聽見說,我們基督徒要有好行為,我們要報答神的恩典。這是今天召會裏頂普徧的一句話。但是我要問你們,甚麼人能從聖經裏找出一節說,我們應當報答神的恩典?這句話太矛盾了。如果要報答,就不是恩典。如果是恩典,就不要報答。感謝神,全部新約裏從來沒有告訴我們說,要報答甚麼。不錯,我們基督徒該有好行為,但是要有好行為的目的是甚麼?為甚麼要為主受苦?為甚麼要為主受羞辱?為甚麼要事奉主?神怎樣用愛待我們,我們也要用愛待主,在這裏根本沒有買賣的思想。不是神給我們多少,我也給神多少。是因為祂愛我,所以我不能不愛它。是因為祂愛我,所以祂為我釘十字架;是因為我愛祂,所以我樂意為祂背十字架。祂給我的是白白的,我給祂的也是白白的。…今天我們如果作工,我們如果事奉主,我們如果受羞辱,我們如果背十字架,不是因為報恩,乃是因為我愛主。祂愛我的那一個愛,在我裏面得着了我的心,抓住了我的心,那一個愛叫我不能不事奉神。(神的福音(卷一),四〇至四一,五四至五五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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