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

週四 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【1】

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二十至二十五節:
20 弟兄們,在領悟上不要作小孩子,但在惡事上要作嬰孩,在領悟上卻要成熟。21 律法上記着:『主說,我要用異邦人的舌頭,和異邦人的嘴脣,向這百姓說話;雖然如此,他們還是不聽從我』。22 這樣,方言不是給信的人作表記,乃是給不信的人;但申言不是給不信的人作表記,乃是給信的人。23 所以若全召會聚在一處的時候,眾人都說方言,有不通方言的,或是不信的人進來,豈不說你們癲狂了麼?24 但若眾人都申言,有不信的,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,他就被眾人勸服,被眾人審明了;25 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,就必面伏於地敬拜神,宣告說,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。

在二十四節保羅說,『但若眾人都申言,有不信的,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,他就被眾人勸服,被眾人審明了』。本節含示全體與會者都有責任,也有能力申言。在召會的聚會中,若眾人都申言,這會勸服人。這種申言,主要的必定不是說豫言,乃是為主說話,並說出主。這種申言需要在生命裏有相當程度的長大。這話對於申言的實行,也是一種鼓勵。在二十五節保羅作結論說,『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,就必面伏於地敬拜神,宣告說,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』。這含示申言為神說話並說出神,以神為內容,把神供應給聽見的人,並帶他們歸向神。這也指明,召會的聚會應當充滿神,會中一切的活動都該把神傳達並傳輸給人,使他們為神所灌注。(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,五三六至五三七頁)

保羅在[以弗所書五章]十一節囑咐我們,要責備黑暗無果子的行為。他在十三節說,『一切事受了責備,就被光顯明了;因為凡將事顯明的,就是光』。責備,在原文或作,暴露,揭發。

暴露人或責備人是一件頂難的事。人多半拒絕責備,並且對責備他們的人懷有敵意。墮落的人性裏有一種拒絕責備、斥責或暴露的元素。所以,如果可能的話,我們不該暴露或責備任何人。然而,有時責備是必需的。在這樣的時候,責備人的必須確定自己是非常清潔的。他就像一位外科醫生,在動手術前必須清除自己身上所有的細菌。如果你尚未得潔淨,你就沒有資格藉着責備人或暴露人,給人『施行手術』,因為你身上的細菌會把別人污染了。人的責備多半不成功,原因乃是責備人者本身不純潔,所以『開刀』後馬上就有了感染。我們要責備或暴露別人之前,自己必須是潔淨的,甚至是消毒過的。我們的思想、動機、感覺和意圖,都必須是清潔的。我們的心和我們的靈必須是純淨的。這是責備人者的一面。

另一面是關於受了斥責或責備的人。如果你被人責備,你不要試着去辨別責備你的人是否純淨。你只要接受責備、暴露。你若這樣作,你就蒙福。你會從睡覺中起來,基督就要光照你了。每一個責備,不管純淨或不純淨,清潔或不清潔,都是基督的光照。每當我們受責備的時候,我們應當說,『主,我為着你的光照敬拜你;這個責備是你的光照,我接受』。接受責備就是在光中行事為人。這意思是說,如果我們不願受責備,我們就是在黑暗中行事為人。如果我們真是在光中行事為人,我們就能從任何責備中得着益處。(以弗所書生命讀經,四二〇至四二一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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