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

週二 要說出基督【2】

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三節:
3 所以我要你們知道,在神的靈裏說話的,沒有人說,受咒詛的,耶穌!若不是在聖靈裏,也沒有人能說,主,耶穌!

照着三節,我們的說話必須受主耶穌的管治。在這一節保羅說,『所以我要你們知道,在神的靈裏說話的,沒有人說,受咒詛的,耶穌』!受咒詛的,原文意,受咒詛的事或人,分別出來,專遭災禍的。說『受咒詛的,耶穌』,意思是消極的說到基督。每當有人消極的說到基督,那就是咒詛。

在三節保羅也說,『若不是在聖靈裏,也沒有人能說,主,耶穌』!這是按原文直譯。這指明當我們以正確的靈說『主,耶穌』!我們就在聖靈裏。因此,呼喊主耶穌,乃是有分於、享受並經歷聖靈的路。

我們剛纔指出,三節按原文直譯是『主,耶穌』!我們說,『耶穌是主』,就承認主耶穌是主。但我們說,『主,耶穌』!不但這樣承認,也呼求祂。說『主,耶穌』!比說『耶穌是主』更甜美。這個不同能以我們怎樣說到我們的父親來說明。例如,說,『這是我的父親』,不像說『我的父親』!這樣甜美、親密。你在日常生活中說『耶穌是主』,還是更常呼喊『主,耶穌』?我們多半會見證,我們呼喊『主,耶穌』!遠比我們宣告『耶穌是主』多得多。

毫無疑問,三節的『主,耶穌』!指明呼求主耶穌的名。今天有些人反對呼求主名的實行。但在十二章三節保羅明確的說到以聽得見的方式呼求主。這句話若譯為『耶穌是主』,就不是指明呼求。但直譯為『主,耶穌』!不但指明承認,也指明稱呼、呼求主。

我們許多人都能見證,呼求主耶穌的名使我們成為活的。我們覺得有點受壓時,只需要呼求:『哦,主耶穌』!我們就得着加強並拔高。我們聽見報導,某地好些聖徒藉着呼求主名和禱讀得了幫助。一位弟兄見證,主將祂的話、祂的靈、和祂的名賜給了我們。我們可藉着禱讀享受祂的話;我們可藉着跟隨膏油塗抹享受祂的靈;我們也可藉着呼求主名享受祂的名。

我們這些敬拜活神的人必須說話。然而,許多基督徒啞口無聲。靈恩運動進來,是對這種啞口無聲的反應。在已往不同的時代,也有對形式宗教的啞口無聲所引起的反應。例如,在衞斯理約翰(John Wesley)的時代,主話的傳講只限於教堂。沒有人可在世俗的地方傳講。但衞斯理約翰反對那種限制,在戶外傳講,在街上,甚至對下班後從礦坑出來的礦工傳講。有些人被衞斯理的傳講感動,悔改並哭泣。有些人喜樂忘形,向主呼喊。

基督是神的話,神的說話。因此,我們享受基督時,也要說話。我們要說出基督,有時甚至要喊出基督。在我們赴召會聚會的路上,我們不該靜默無聲。甚至我們在路上,也該說基督,然後藉着我們的說話將基督帶到聚會中。你若安靜,不呼求主,你就不會吸入屬靈的空氣。這會使你在屬靈上不健康、不喜樂。但你越為基督說話,甚至說基督,你就會越喜樂。我們在主的恢復裏有許多積極的事可談論。我們有基督,我們有召會生活,我們也有神永遠的定旨。讓我們都學習說基督。這種說話乃是屬靈恩賜的管治原則。(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,四九四至四九六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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