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
哥林多前書第七章

週五 為着主的事掛慮,沒有其它的掛慮【4】

哥林多前書七章二十五至三十八節:
25 關於童身的人,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旣蒙主憐憫成為忠信的,就題出我的意見。26 因現今的艱難,我以為人最好保持現狀。27 你有妻子束縛着麼?就不要尋求脫離。你沒有妻子束縛着麼?就不要尋求妻子。28 但你若娶妻,也不是犯罪;處女若出嫁,也不是Š犯罪;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,我卻願意你們免受這苦難。29 只是弟兄們,我對你們說,時候縮短了。從此以後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妻子;30 哀哭的,要像不哀哭;喜樂的,要像不喜樂;置買的,要像無所擁有;31 使用世物的,要像不浪費使用;因這世界的樣子正在逝去。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。沒有娶妻的,是為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討主喜悅;33 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討妻子喜悅,就分心了。34 未結婚的婦女和守童身的女子,是為着主的事掛慮,要在身體和靈上都聖別;已經出嫁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討丈夫喜悅。35 我說這話,是為你們自己的益處;不是要牢籠你們,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。36 若有人以為待他的童身女兒不合宜,她也過了華齡,事又當行,他就可隨願辦理,不是犯罪,讓他們結婚。37 但他若心裏堅定,沒有不得已的事,對自己的意思又有主權,心裏也決定了留下自己的童身女兒,如此行也好。38 這樣看來,叫自己的童身女兒出嫁是好,不叫她出嫁更是好。

這裏另一個原則是,為着主的事和主的權益掛慮,沒有任何其它的掛慮。三十二節說,『我願你們無所掛慮。沒有娶妻的,是為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討主喜悅』。在三十三節保羅指出,娶了妻的,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討妻子喜悅。結果,他就分心了。分心,原文直譯,分開。要討妻子喜悅的人,會在主的事上分心,與主的事分開。(35。)

三十五節說,『我說這話,是為你們自己的益處;不是要牢籠你們,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,得以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』。牢籠,原文意卽用網羅糾纏你們,強迫你們順從我的話。保羅的心意不是要牢籠聖徒,乃是要他們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。在婚姻生活中有分心的事。已婚的人總會有分心的事。

在三十七至三十八節保羅說,『但他若心裏堅定,沒有不得已的事,對自己的意思又有主權,心裏也決定了留下自己的童身女兒,如此行也好。這樣看來,叫自己的童身女兒出嫁是好,不叫她出嫁更是好』。照着三十六節,若有需要,人叫自己的童身女兒出嫁,並沒有錯。

若有需要,人可叫自己的童身女兒出嫁。然而,留下自己的童身女兒更是好。保羅的話指明,保持不結婚更是好。然而,我們必須記得,這在於各人從主得來的恩賜。

關於再婚,保羅在三十九節說,『丈夫活着的時候,妻子是被束縛的;丈夫若睡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願嫁人,只是要嫁在主裏的人』。丈夫死後,妻子可以自由嫁給別人,只是要嫁在主裏的人。這是關於婚姻生活另一個基本原則。(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,三五九至三六〇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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