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哥林多前書第七章
週一 婚姻的故事【1】
哥林多前書七章一至七節:
1 關於你們所寫的,我認為男不近女倒好,2 但為避免淫亂,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3 丈夫對妻子當盡應盡之分,妻子對丈夫也要如此。4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,丈夫纔有;照樣,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,妻子纔有。5 你們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出於同意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,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因你們不能自製,試誘你們。6 我說這話,是容許你們,並不是命令。7 我願意眾人都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都有自己從神得來的恩賜,有人是這樣,有人是那樣。
我們在神創造的記載之後,立刻看見婚姻的故事。(創二21~25。)在這婚姻裏,亞當豫表基督是丈夫,夏娃豫表召會是妻子。在以弗所五章,我們看見亞當和夏娃所豫表的配偶—基督與召會。亞當和夏娃的豫表啓示,這宇宙配偶中的二者,必須有同樣的源頭。神創造一個人亞當,從這人出來一個妻子;夏娃不是神另外造的,她乃是出於亞當。夏娃是由來自亞當的一條肋骨,一塊骨頭造的,指明亞當和夏娃出於同樣的源頭。這對宇宙的配偶,妻子必須出於丈夫。同樣,召會必須出於基督。這對配偶的二者,必須有同樣的源頭,也必須同有一個性情。不但如此,他們必須有分於一個共同的生命。亞當的性情和生命也是夏娃的,夏娃和亞當有同樣的性情和生命。這對配偶的二者必須有同一個源頭,有同一個性情,並有同一個生命。毫無疑問,他們也同有一個生活。他們一同活着。夏娃憑亞當並同亞當活着,亞當也憑夏娃並同夏娃活着。
這對配偶是宇宙的祕密。整個宇宙的祕密,乃是神與祂所揀選的人要成為一對配偶。阿利路亞!我們這些神所揀選的人與神是出於同一個源頭,同有一個性情,並有同一個生命。現在我們也需要同有一個生活。我們不是憑自己或為自己活着;我們乃是同神並為神活着,神也是同我們並為我們活着。阿利路亞!
在舊約裏,神好幾次說到祂自己是丈夫,祂的子民是祂的妻子。(賽五四5,六二5,耶二2,三1,14,三一32,結十六8,二三5,何二7,19。)神渴望作丈夫,並渴望得着祂的子民作祂的妻子。申言者多次說到神是丈夫,祂的子民是祂的妻子。按人說,我們對神總是有宗教的想法,以為祂是全能的,覺得非敬拜祂不可。但你們已婚的弟兄們期待妻子這樣對待你們麼?假定你的妻子以為你是偉人、是巨人,崇敬的就近你,向你鞠躬、下跪敬拜,你會怎麼說?你會說,『蠢太太,我不需要這樣的敬拜者。我需要親愛的妻子擁抱我,親吻我。你只要吻我一下,我就會飄飄然』。我們的神當然是全能的神;我們是祂所造的人,必須敬拜祂。許多經文都說到這樣敬拜神。然而,在以賽亞書、耶利米書、以西結書、和何西阿書裏,神渴望成為丈夫,你沒有念過麼?古時神的子民建造聖殿,並建立一套有祭司體系和祭物的完整敬拜制度。有一天神進來,並藉着以賽亞說,『我厭煩這個。我厭倦你們的祭物。我要你們愛我。我是你們的丈夫,你們必須作我的妻子。我要過婚姻生活。我很孤單,我需要你們。我所揀選的人,我需要你們作我的妻子』。(羅馬書生命讀經,二至三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