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啓示錄第十九章
週四 騎在白馬上【2】
啓示錄十九章十一至十二節:
11 我看見天開了,並且看哪,有一匹白馬,騎在馬上的,稱為忠信真實,祂審判、爭戰都憑着公義。12 祂的眼睛如火焰,頭上戴着許多冠冕,又有寫着的名字,除了祂自己沒有人曉得。
十一節說,『我看見天開了,並且看哪,有一匹白馬,騎在馬上的,稱為忠信真實,祂審判、爭戰都憑着公義』。這裏,基督這位作元帥的新郎,騎在白馬上出現。第一印的馬也是白色的,象徵福音的傳揚,(啓六2,)因此,基督和福音都是騎在白馬上。在啓示錄這卷書中,白色指明純正、光明、稱義和稱許,這與六章其它三匹馬的顏色-紅色、黑色和灰色-所指明的截然不同。就是在今天,我們也是騎在這匹馬上。我們福音的傳揚是純正、光明、被稱義、且完全蒙主稱許的。基督與祂的仇敵爭戰時,就要騎在這匹馬上。
在十一節,基督被稱為『忠信真實』。基督對神並對那些相信祂的人都是忠信的。祂憑這忠信擊敗並毀滅了那些反對神並逼迫信徒的人。祂在完成神的經綸,並照顧相信祂者的事上,也是真實的。祂是可信賴的,在祂毫無虛偽。
十一節也說,『祂審判、爭戰都憑着公義』。基督要憑着公義審判、爭戰。祂是藉着爭戰來審判。當今的情形也是一樣,政府若沒有警界的力量來支持審判,作奸犯科的人就不會接受法庭的審判。審判惟有憑藉警力纔能得以執行。
基督來審判敵基督的時候,敵基督要背叛至極;所以,基督需要爭戰來征服這個背叛,並且憑着公義審判這些背叛者。祂藉着爭戰來審判,不僅是按着公義,也是要維持公義。
十二節說,『祂的眼睛如火焰』。這表徵基督審判的眼睛。祂要照着所看見的來審判。祂如火焰的眼睛是為着完成祂的審判。
作為戰士,基督頭上戴着許多冠冕。(啓十九12。)基督得着了各種不同的榮耀為冠冕,(來二9,彼前一11,)所以祂戴着許多冠冕。每一種榮耀都是一個冠冕。這些榮耀的冠冕都是基督所成功之事的結果。祂是憑着祂所成功之事的榮耀結果為神爭戰,毀滅一切背叛神的人,使他們歸於永遠的羞辱。
主這騎在白馬上的一位,有『寫着的名字,除了祂自己沒有人曉得』。(啓十九12。)對基督的經歷是絕不能窮盡的。我們經歷了祂,便認識祂的某一方面;然而基督有些方面是我們從未經歷的,只有祂自已曉得這些方面是甚麼。
這指明我們所經歷的基督是取之不竭,用之不盡的。因着我們經歷了祂的救贖,便曉得祂是救贖者;因着我們經歷了祂是光、生命、嗎哪、能力、力量、聖別和安慰,我們便在這些方面認識了祂。我們已經經歷了基督豐富中的許多項,但因着有一些項是我們未曾經歷的,祂仍然有一個名字,只有祂自己曉得。因此,我們不曉得這名字。不管我們對基督的經歷有多少,對他我們仍有不曉得的地方,因為我們未曾經歷過。(啓示錄生命讀經第五十五篇,至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