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啓示錄第十九章
週三 婚筵禮服【4】
啓示錄十九章八至十節:
8 又賜她得穿明亮潔淨的細麻衣,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。9 天使對我說,你要寫上,凡被請赴羔羊婚筵的有福了。又對我說,這是神真實的話。10 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。他說,千萬不可。我和你並你那些持守耶穌見證的弟兄,同是作奴僕的;你要敬拜神!因為耶穌的見證乃是豫言的靈。
按照整本聖經的啓示,我們得救的人需要兩件衣服-一件是為着我們的救恩,另一件是為着我們的獎賞。為着救恩,我們需要一件袍子來遮蓋我們。這件袍子就是路加十五章裏,穿在浪子身上的袍子。浪子回家,對父親說,『父親,我犯罪得罪了天,並得罪了你。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』。(路十五21。)他認為自己不配到父親面前。但是父親卻對他的僕人說,『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』。(路十五22。)這件袍子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義,使我們在神面前被稱義。我們都有這件袍子,這是第一件袍子,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義,作我們的稱義,使我們得以站在公義的神面前。但是我們還需要第二件衣服,就是馬太二十二章十一、十二節裏的婚筵禮服。這件衣服不是為着我們的救恩,而是為着我們的獎賞,使我們有資格參加神兒子的婚筵。第一件衣服使我們有資格見神,叫我們得救;第二件衣服使我們有資格見基督,叫我們得獎賞。這第二件衣服乃是聖靈在我們裏面的工作,實際上這就是我們所憑以生活並活出來的基督。這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,藉我們彰顯出來的基督。這就是八節所說聖徒的義。
第二件衣服也是馬太五章二十節所說的義。在這一節裏主耶穌說,『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,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,絕不能進諸天的國』。這是很重的話,很少基督徒能明白。這一節清楚的指明,我們的義必須超過法利賽人的義。這義並不是我們所接受作我們衣袍,使我們得稱義的客觀基督,乃是我們所活出作我們日常生活的主觀基督。按照古時猶太人的風俗,凡參加婚筵的人都必須穿特別的婚筵禮服。我們若要在羔羊的婚筵上有分,就必須穿這樣的衣服。你若想有資格參加基督的婚筵,就需要憑基督活着,並且在日常生活中把祂活出來。這一位基督,就是主觀的基督,便成了婚筵禮服,使你有資格可參加婚筵。因此,我們需要稱義的衣服,也需要婚筵禮服。
這兩件衣服也見於詩篇四十五篇。在這詩篇裏,王后有兩件衣服(詩四五13~14):一件相當於客觀的義,使我們得救;另一件相當於主觀的義,使我們得勝。後者等於馬太二十二章十一、十二節裏的婚筵禮服。詩篇四十五篇的王后表徵召會,她的第一件衣服是『用金繡的』,第二件是『刺繡的衣服』。(原文。)在聖經裏,金表徵神的神聖性情。在我們得救的時候,我們接受了一件金的衣服,使我們能到神面前。除此之外,我們還需要另一件衣服,就是刺繡的衣服。這刺繡表徵聖靈變化的工作。今天聖靈正作工在我們身上,變化我們,如同刺繡的人在布上一針針的繡着。雖然我們已經有了第一件衣服,但現在聖靈正在作刺繡的工作,以準備第二件衣服,這衣服要使我們有資格在基督的審判臺前見祂。一天過一天我們在聖靈的針刺,聖靈的變化之下。我們何等需要這第二件的衣服!這是一件嚴肅的事。(啓示錄生命讀經第五十四篇,至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