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啓示錄第十四章
週二 唱新歌【3】
啓示錄十四章二至三節:
2 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,像眾水的聲音,又像大雷的聲音,並且我所聽見的,好像彈琴的所彈的琴聲。3 他們在寶座前,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新歌;除了從地上買來的那十四萬四千人以外,沒有人能學這歌。
這十四萬四千人在寶座前,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新歌;除了這初熟的果子之外,沒有人能學這歌,因為別的人都沒有這不可缺少的經歷。歌總是出於經歷,你若沒有經歷,就沒有可唱的。因着這十四萬四千個得勝者對基督有特殊、特別的經歷,他們便能唱別人所不懂的歌。有些基督徒不懂我們所唱的歌,他們覺得這些歌很怪,但我們要說這些歌甘甜又有味。每次唱到某些詩歌的時候,我們真要發瘋了;但是那些沒有經歷的人,卻不懂我們在唱甚麼。只有經歷過的人,纔能學唱這十四萬四千人所唱的歌。
二節說,『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,像眾水的聲音,又像大雷的聲音,並且我所聽見的,好像彈琴的所彈的琴聲』。眾水表徵聲音哄嚷,大雷表徵聲音莊嚴,琴聲表徵聲音悅耳。
大雷聲音的莊嚴使撒但驚怕。旣然在那日十四萬四千人的歌聲是喧鬧的,今天我們的歌聲豈不也該喧鬧?我們唱得越喧鬧越好;宗教徒當然會定罪這事。這十四萬四千人的歌聲聽起來有幾分像尼加拉瀑布的水聲;事實上,我信那聲音之大,要好幾倍於尼加拉瀑布的水聲。今天的基督教又死沉、又規矩;但我們該喧鬧而不死沉。不過我們喧鬧的歌聲不該是一種表演,乃該發自我們的靈。詩篇至少有八次告訴我們,當向神歡呼。(詩九五1~2,九八4,一○○l。)這哄嚷、歡呼的聲音該從我們的靈裏自動發出。當我們對主滿了甜美的經歷時,我們的靈就要滿溢出來。惟一能表達我們喜樂的方法就是向主歡呼。尼加拉瀑布充滿水,衝擊力很大,所發出的聲音不是一種表演;我們聚集的時候,也該這樣。我們只有經歷過,纔能了解。我能見證說,我已經經歷過了。有時候當我們在靈裏響起了哄嚷的聲音,唱詩讚美主的時候,甜美的音樂就從這哄嚷的聲音產生了。你若經歷過,必能阿們我所說的;但這卻冒犯了那些不能忍受這歡聲的人。然而這不是我的作法─這是主的作法,聖經的作法。今天你若不這樣操練自己,將來還是要學的。(啓示錄生命讀經第四十六篇,至頁)
請注意這裏說,他們在唱新歌,沒有人能學這歌。有些讚美需要經歷。你看月亮星星,何等壯麗可愛!你看樹木花鳥,多麼悅人眼目!這樣的讚美不需要經歷。但是這十四萬四千人要以特別的方式讚美基督,就需要對基督有適當且特別的經歷。如果我們缺少這些經歷,我們絕不能讚美主到這樣的地步。我們都能一般的、宗教的、天然的讚美祂;但我們若要以特殊且更深的方式讚美祂,就需要一些對祂的經歷。我們對基督的經歷限制了我們的讚美。我們經歷基督有多少,有多深,有多高,那就是我們讚美的度量。我們的讚美絕不能超過我們對基督的經歷。如果我們對祂的經歷沒有達到某一種階段,別人歌唱讚美得又高又深,我們就跟不上,也學不來。直到我們對基督的經歷達到了那個程度,我們纔能也唱那新歌。(如何聚會第十四章,至頁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