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伴讀
啓示錄第十二章
週六 因羔羊的血【3】
啓示錄十二章十一至十八節:
11 弟兄們勝過他,是因羔羊的血,並因自己所見證的話,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自己的魂生命。12 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,你們都要歡樂。只是地與海有禍了,因為魔鬼曉得自己的時候不多,就大大發怒下到你們那裏去了。13 龍見自己被摔在地上,就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。14 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,叫她能飛到曠野,到自己的地方,躲避那蛇,她在那裏被養活一年、二年、半年。15 蛇就在婦人身後,從口中吐出水來像河一樣,要把婦人沖去。16 地卻幫助婦人,開口吞了從龍口中吐出來的水。17 龍向婦人發怒,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,這些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,和持守耶穌見證的。18 那時,龍站在海邊的沙上。
那為着救贖我們之羔羊的血,在神面前答覆魔鬼對我們一切的控告,使我們勝過他。每當我們感覺魔鬼的控告,就需要應用這血。你若和撒但交戰,這控告者要不住的定你的罪。我們許多人都能見證說,當我們對主無心的時候,不會有控告;但甚麼時候我們儆醒起來,開始與撒但爭戰,控告就來了。撒但說,『看你自己,你有甚麼好,你對太太,對弟兄都不對』!這些控告有的是確實的,但也有的是控告者捏造的謊言。我們天天都需要血,不僅洗淨我們,也遮蓋我們。我們不僅有贖罪的血,也有有功效、得勝的血。你若作錯了,就當清理,但不要接受仇敵的控告。每當你儆醒、站住,作婦人較剛強的部分抵擋龍的時候,龍會馬上在你的良心裏控告你,但你不要聽那些控告,反而要說,『主阿,用你有功效的血遮蓋我的良心、思想和悟性,你的血擊敗仇敵』。你需要使你的良心在血的遮蓋下剛強。弟兄們勝過控告者,是因羔羊的血。
按照我們的經歷,當我們轉向主,為着主的定旨時,控告立刻就來了。但我們並不曉得那些控告是來自仇敵的,還以為是我們的良心受了光照所起的作用。撒但,就是蛇,乃是狡猾的,他總是狡猾的作事,裝成他所不是的。他常常冒充我們。當我們對神的定旨漠不關心時,我們不會有這種麻煩;但我們一旦轉向主來為着祂的定旨,我們的良心就好像不住的起作用,告訴我們那裏那裏又錯了。其實那不是你,乃是撒但。怎能證明那是撒但?假如你的良心真是因受了神的光照而起作用,只要你認了罪,也應用了血,那個定罪就會停止,你就有真正的平安。如果這是你的經歷,那麼,這定罪是來自你受光照的良心在你裏面的作用。可是我們許多人能見證,當我們認了罪並應用了血之後,那種所謂的定罪仍留而不消,那就不是我們良心的定罪,而是魔鬼的控告。定罪是從神來的,但控告卻是從那控告者來的。當我們認罪並且應用血之後,若有一些表面上的『定罪』仍不停止,那必是出自魔鬼。我們一旦認清了這個,就應該向撒但說,『住了罷!我不會再認罪了。這不是我,乃是你。魔鬼,這不是神的光照,這乃是你的控告!我雖然不完全,但是你該知道,我在羔羊的血底下,這血就是我的完全。你難道不曉得我在血的底下麼?我是勝過你的弟兄之一,不是因為我完全,乃是因着我救贖主的血』。這血究竟有多少功效,我們無人能完全知道,只有神知道。魔鬼也知道得比我們多。(啓示錄生命讀經第三十六篇,至頁)
